奚然本不想管這個閒事的。在第一個故事裡她就已經冷視了很多人的性命,比如普陽的部下們啊,他們本都不該該死的,可最後都被一併正法了。她不是聖母,管不好本身還要救東救西的,她這也不叫冷血,隻是做本身該做的事情。
“既然你曉得那麼多,那你奉告我,最後他們找出這個病毒的解藥了麼?我的老婆孩子,另有幸活下來麼?”
“那我要如何做?”
“如何稱呼?”奚然可不想叫他刀疤男甚麼的,如許的代號用起來實在太違和了。
林風和文珺手裡必然有大量的重型軍器,因為一個月前B市喪失了一車的兵器,除了他們一行人,應當還冇有人打劫國度的東西勝利過。文珺最特長的就是跟蹤、調查,而其他的成員應當都有隨身槍支東西。
作者有話要說: 求冒泡QAQ
“若你信賴林風會,那便要叫你絕望了。你現在獨一能做的,就是自取文珺的血液。自救,纔是真諦,纔是人類最後的本能。”
奚然攤了攤手,固然原著裡並冇有說關於他家人的事,但是想想就曉得,他都死了,另有誰情願去管他的家人?總之奚然曉得,林風必然不會。
“起首,保住你本身的命。”他彷彿是被埋伏在B市的人掃射而死的。實在他本來不該該死的,是文珺推他出去幫本身擋了一槍來著。
奚然一邊歎著100年後打扮的設想,一邊梳起顧青那一頭長髮,在季世這類嚴峻的作戰氛圍中,長髮反而是在毛病她。
奚然不再開口。這個時候,沉默已經是最好的致命一擊了。並且她說的也是實話,原著裡,因為刀疤男死了,因而林風就更加把這句話拋諸腦後了。當他們達到H市時,人家老婆孩子都死了八百回了。何況,就算到了H市,林風也冇想起來要去救誰。
冇想到100年後的期間,人們的平常穿戴看起來和當代也差未幾。奚然拿到手的是一條低腰牛仔褲,一件長款的女式襯衫。
在我國建立基地的人不止他們一行人,可當今最有威迫力也最有壓服力的倒是他們,因為他們手裡有兩張王牌,一是文珺,二,就是顧青。
她對於這個究竟隻好為本身默哀,不過,或許到末日那日,她就要為林風與文珺默哀了。
出了嘗試室的門,就是基地大廳了。天下末日行未到臨,而全天下各地都有呼應的辦法以及構造,有些乃至已經建了基地,就比如林風他們。
奚然曉得原著裡設定的這個刀疤男是非常重視親情的。作者還特地描述了幾段他死之前回想曾經的畫麵,估計目標是為了讓讀者有代入感吧,誰曉得卻起了惡感化,讓讀者們更討厭文珺了。
吃完飯後,奚然倒是想到了彆的的一個題目。在季世,甚麼才氣自保?兩個字——兵器。可她現在如許的環境,彆說兵器了,就連吃飽穿暖都有題目,以是她起首要做的,就是在步隊中獲得彆人的支撐,從而坐大。
奚然深思了一會兒,此人貌似能夠操縱一下。他也算是個有才氣的人,隻要他不要再肉本身就好了!
不一會兒,奚然就以一個極新的外型翻開了小黑屋的大門。
“自救?”他喃喃自語起來,“頭兒說過,去完B市以後就會去H市讓文珺救他們……你的意義是?”
“你不消曉得我是誰,你隻要曉得——疇昔,將來,統統皆有因,亦有果。無人可做到冇有缺點,包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