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個道士_第二百三十三章:丟失的彈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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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的野孩子們冇啥文娛場合,河道、稻田、山坡和那些燒燬的屋子就是我們最能撒歡的地兒。

這但是我的寶貝,我如何捨得?

當時候馬路兩邊還冇有路燈,這處所周遭四百米內都冇人家,我也乖,就蹲在那地上看著我媽上去了。

對準,擊發,“啪”,又啞火了。啊爸有些急了,從速再換,成果一向到身上的那帶著的十來個引線全數打完,也冇一個著的。

那祠堂前麵的小山坡,路不如何好走,儘是波折的,帶著我是更加不便利。我媽便跟我交代了,讓我就在馬路邊等她,她上去送點東西就下來。

他把心一橫,往槍裡多塞了一支火藥。我們那放火藥以支來計算,就是用一小竹筒子,計量火藥的量,一支就是一筒子,根基能夠拿來打野雞野兔的,兩支便能夠打黃麂,三支那後坐力已經非常大了,凡是用來打野豬。

阿爸那天就用了三支火藥的量,用布便條壓健壯了,便去了那地。

我爸一想也是個理,便又重新上去守著那麂子了,一看,這傢夥壓根還在原地就冇走過。

我一邊哭,一邊就往祠堂外頭走。

用力推了幾把,門紋絲不動,我便用腳踹。小孩子的力量太有限,除了能震下來一些灰塵以外,一點用處也冇有,我有些氣急廢弛了,便在院子裡找了幾個拳頭大的石頭去砸那窗戶。

上山後不久,他還真就瞥見了,這野獸早晨在頭燈的暉映下眼睛會反光,獵人們凡是能瞥見兩個紅色的眼球,他們管這個叫做“火”。阿爸老遠就瞥見兩個火在那祠堂前麵的灌木叢中,他有些鎮靜的悄悄摸了疇昔。

固然有人也想去打掉它,但真敢脫手的還真冇有,哪家婆娘情願本身男人為了一頓黃麂肉去惹這麼邪乎的東西。

這出題目就是這個引線,這玩意根基都是手工做的,用的是硫磺和硝的異化物放在一個小鐵皮裡壓健壯曬乾,撞針猛的砸向這個鐵皮就會收回火花從而引爆槍膛裡的火藥。這玩意冇引爆,那就會呈現啞火。

還冇走到外邊,卻聞聲上頭的小山坡上“”得一聲槍響,我立馬內心得瑟道:讓你們搶我東西,我阿爸手裡有槍!

阿爸最喜好打獵的工具是黃麂,這是一種體型比較小的鹿,公的頭上帶一對角,體嚴峻的也就是二十斤高低,味道非常鮮美。但這東西有個特性,就是膽量小,也很精,凡是有人活動的處所它一概不會呈現,嗅覺非常活絡,是以很難打的到。

我啊爸那一年因為欠了彆人情麵,那人就愛吃黃麂,阿爸深思著要不弄條送給人家去,但是找了好久都冇弄到,偏巧那小山坡的黃麂又在叫了。

這老祠堂對我而說就是個遊樂場,見我媽冇下來,我便出來了,為啥?因為前陣子我們在這兒玩彈珠的時候,丟了好幾顆都冇找著,我深思著要不出來找找看,當時候一毛錢才氣買三顆彈珠,寶貝著呢。

我以為本身受了欺負,本身的寶貝彈珠被人拿了去,當場便哭罵道:“你們這些小偷,不要臉,你們偷我的東西,我要奉告我爸去!”

找了一圈下來,還冇是冇甚麼端倪,我媽也冇下來,我乾脆就本身跟本身玩兒。從兜裡摸出兩個彈珠來,就在偌大的院子裡打著玩兒,一邊打還一邊本身跟本身說話,小孩兒都那樣喜好自娛自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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