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破解血印邪術,他臨時冇這個本領,現在的他連血印邪術都感知不到,但要說臨時地逃脫吸血鬼維肯的追蹤,為本身爭奪發揮鍊金術的時候,他還是有很大掌控的。啟事很簡樸,在《追獵》遊戲裡,他已經將維肯這傢夥重新到腳都研討了個透辟!
“我的名字就不勞你操心了!”追獵者安妮聲音冷冷的,她高低打量了下羅森:“喂~我說你好點冇?我要持續加快了。”
他是真的曉得,但不是從瞎編的書裡,而是遊戲和異界鍊金術連絡後的獲得的知識。
羅森吼道:“你放屁!這就是句廢話!追獵者的規語是打得過就打,打不過就從速逃命,你的導師莫非冇教過你嗎?”
“我會替你拖住維肯,能拖多久是多久。你最好禱告我能撐的久一點吧......哦,對了,這個錢箱太重了,會拖累我的行動,你拿好。如果我幸運活著,你把它還給我。如果我死了,你就本身用吧。”
“本來是如許。”
羅森隻能加快語速:“我問你,莉莉如果保持最快馬速,能跑多久?”
他還冇說完,就發明黑馬莉莉停了下來,緊跟著,安妮翻身上馬,順手還將馬背上的包裹也拿了下去,隻將羅森留在馬背上。
她裹緊布條,清算好皮甲,昂首對張遠道:“我是追獵者。既然收了你的報答,就必然要把你從怪物手裡救出去。你一小我騎著馬走,一起北上,一向到帝國邊疆的自在之城柏克萊,到城南的翠鳥旅店,找一個叫‘金鶯’的女吟遊墨客,她會帶你去霍爾德堡。”
藉著月光,羅森瞥見安妮身上的皮甲都已經被血染成了暗紅色,乃至連皮褲上也都是血,讓人觸目驚心。
或許是羅森之前的表示超卓的原因,又或許是他說的有理有據,歸正安妮信賴了他的話,她眉頭緊蹙,緊咬下唇,彷彿在考慮甚麼東西。
這個數據可不是羅森瞎扯的,是他在遊戲中測出來的。他為了擊敗維肯,連續嘗試了49次,用了各種能想到的體例。
有一次,他想騎馬放維肯鷂子來著,成果馬跑死三匹,維肯甚麼事都冇有,半途要不是他一向用弩箭騷擾,底子就放不刮鷂子,因為維肯進入怪物形狀後,全速奔馳的速率比奔馬起碼快了20%。
安妮不在乎地笑了笑:“常常的事。我命賤,連死神都不肯意收留我,這點傷死不了的。”
羅森看著安妮,就見這個高大的女追獵者從包裹裡拿出一塊潔淨的白布條,稍稍翻開身上的皮甲,開端包紮腹部的傷口。
月夜下,荒漠中,一匹黑馬風馳電掣。
“嗯,對呀,然後呢?”
安妮停下腳步,轉過身看著羅森,一臉寂然:“除滅怪物,庇護弱者,是我輩追獵者恪守的規語!”
“半小時50千米,一小時就是100千米~這異界的馬可真夠能跑的。”羅森嘀咕了句,然後從速又問:“那你曉得高階吸血鬼能跑多快?跑多久?”
“你流了很多血啊。”羅森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