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英頓覺一陣翻天覆地,然後就視野裡便隻剩下黑黃的地盤,再無其他。
宇文文靜選的路是一片叢林,剛開端的時候門路還算通暢,走到厥後卻越來越火食罕至,連個足跡都冇有,隻要些野獸顛末留下的萍蹤。落英無聊的看著視野裡冒出的層層樹木,問道:“宇文文靜,你有冇有走錯路啊,我如何看著樹越來越多了呢?”
宇文文靜隻好又給他翻了個身。
合座紅是一個古怪的殺手,從他的舉手投足穿著墜飾就能看出他的愛好。他喜好桃花,喜好高雅,喜好溫和而斑斕的東西。而宇文文靜的這張臉,這具身材,就是天下最美的一副,以是合座紅在看到宇文文靜的第一眼就生出了興趣。
落英冇獲得迴應,緊跟著歎了口氣。
不料這句話卻觸怒了宇文文靜,宇文文靜猛地瞪開眼,嘲笑出聲,“你知不曉得,我平生最不信賴的就是公允,最討厭的就是低人一等的構和,你既求死,本尊作陪!”
之前在船上為了逃開承諾,宇文文靜不得不動用了浮虛小碎步,已經用光了最後一絲內力。現在想要回城,倒是半點輕功都用不得,隻能用僅存的體力支撐著慢跑。又因為照顧者落英,這步子因而更慢,姿式也不甚美妙,遠遠看去就像個半點武功都不會的村落莽漢普通,三步一扭捏,五步一趔趄。
這個殺手臉部非常溫和,笑的很天然,這申明他是一個喜好笑的人。一個喜好笑的殺手不必然是個好殺手,但一個喜好笑又能安然活到現在的殺手,必然很難殺死。這個殺手穿了一身淡紅色的衣服,但卻一點都不顯得女氣,反而英姿颯爽,乾脆利落。
“宇文文靜……”躲在草叢中的落英擔憂的皺起臉,小聲念出了他的名字。想到宇文文靜身上的毒和他方纔說過的話,不免感慨:魔王固然和順,但是大部分時候都是一點即發的蠻橫火藥桶狀況呐。唉。
宇文文靜無法的朝天翻了幾個白眼,心想:這傢夥還真是百無一用,我到底為甚麼要帶著他呢。
為了避開與承諾相撞,宇文文靜放棄了通衢,專挑小道行走。渠陽城外大小門路曆經百年早已變了模樣,不過大抵方向宇文文靜還記得清楚,倒也不至於迷路,隻是這個回城路卻又變得更加周折了。
“哦,我曉得,你是說我現身的太早了是嗎?”合座紅無所謂的笑了笑,“你對殺手這個行當彷彿挺體味,不錯,觀你舉止麵貌,應當是個很短長的角色。可惜啊可惜。可惜你很快就要死了。實在我一點都不自大,隻是你現在太孱羸,我冇有謹慎的需求。”
“你必然是個自大的殺手。”宇文文靜嗤了一聲,將手掌背到身後。
宇文文靜漸漸抬開端,目光涓滴無波。
宇文文靜懶得理睬落英,還是向前走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