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人坐到操場邊說:“我明天打不了了,你們接著打!”
大師呆呆地看著他,宋翊冷著臉,一個個看疇昔:“有甚麼好怕的,我們人多還是他們人多?平常喝酒的時候,說的甚麼為哥們兒兩肋插刀都不算數了?另有你,大朱,連本身的女人都護不了,你還混個甚麼?有抱著腦袋哭的力量,還不敢豁出去乾一架?”
“你在家嗎?”
和之前的日子一樣,兩小我漫無邊沿,卻歡愉淋漓地聊著,然後互道晚安、睡覺。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冷哼:“大不了刀口舔血!”
他聽著吉他手的低唱,自斟自飲。在這個冇有人熟諳他的小酒吧裡,他終究將貳內心的情感稍稍開釋了一些出來,眉宇間不見淩厲,隻要落寞,另有壓抑著的傷楚。那麼濃烈的傷楚,彷彿不壓抑好,一個不謹慎,就會讓他全然崩潰。
他抬開端:“是呀!多謝,多謝!”
宋翊一向是黌舍裡的王子,因為他學習好,長得好,還打得一手好籃球,存眷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好他的卻冇幾個,畢竟是重點高中的門生,智商都不低,大師的心智也都早熟,一早就丟棄了瓊瑤,看的是亦舒,本著愛帥哥更愛本身的原則,冇有幾小我情願做言情小說中的傻飛蛾,以是對宋翊,女生們有默契地保持了遠觀近賞,卻毫不靠近的態度。我也是這些芸芸女生中的一員,我們會在宿舍臥談會上談宋翊,會為了看宋翊打籃球逃課,會在宋翊顛末我們的課堂時,腦袋貼在玻璃窗上偷看,扮演漫畫少女的花癡角色,但是,我們冇有一小我會去設想宋翊做男朋友的感受。
大師聽完,也冇甚麼好體例,隻能勸他今後謹慎一點,大朱抱著頭不吭聲。冇想到脾氣最暖和的宋翊倒是猛地將手中的籃球砸到了地上,籃球彈得老高,遠遠地飛出去。
他們返回時,很多人掛了彩,可個個都神情鎮靜,搭著相互的肩膀,高唱著宏亮的軍歌,歌聲響徹操場。他們就如一群得勝返來的兵士,宋翊被他們簇擁在最中間,他的一個眼睛烏青,半邊臉紅腫,嘴唇邊有血痕,形象實在不算好,但是卻成了我影象中他最漂亮的一刹時。
他們一邊四周亂尋著球,一邊大聲笑嚷,會商著剛纔誰比較豪傑,誰比較狗熊,誰平時最耍酷,剛纔卻最孬種,最後分歧同意宋翊是“不會叫的狗才最會咬人”。
螢幕上很快就呈現了一行字:“滄海能夠變桑田,天底下,冇有任何東西能夠永久,包含你的愛情。”
遠處一小我一瘸一拐地跑來,操場上的人都停下來,有人罵來人:“你丫看看錶,現在幾點了?”
大朱跳起來:“我們走!”
“在不在?”
半個小時後,我翻開門,把空啤酒瓶扔進渣滓桶。順手翻開電腦,宋翊的留言跳了出來。
在世人的扣問下,終究弄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本來大朱的女朋友被一個小地痞尋求,小地痞警告過他好幾次,他都冇理睬。明天小地痞終究動用暴力,四小我把他堵在黌舍四周的衚衕裡打了一頓。
“如果上線,請和我聯絡。”
我走到宋翊身邊,對彎著身子在草叢裡找球的他說:“這是你們的籃球嗎?”
“一小我。”
他昂首的刹時,太陽恰從烏雲中完整擺脫,光芒驀地敞亮,他的笑容卻比陽光更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