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一出很多人的神采都變了,變臉最多的當然是賈鳳。
恒王也道:“細雨這的確算不上欺君。請父皇諒解。”
賈郡公忙道:“皇上,你給小女和齊王賜婚一事並冇有公示,以是小女應當是不知情的。彆的小女年幼就落空了她的親人,她不想提起本身的身份以免悲傷,也是人之常情。”
太子較著有些慌亂,“細雨你這是乾甚麼?”
太子看向皇上,“父皇,兒臣與細雨兩情相悅,還望父皇成全!”
李思雨的“他殺”在現場引發了一陣動亂。
她擦了擦眼淚,持續道:“民女並不曉得皇上給民女和齊王指婚一事,既然不曉得,我嫁給太子又何來欺君一說?”
齊王千萬冇想到她會他殺,真的冇有想到。他看了看本技藝中的聖旨,莫非我做錯了嗎?
莫非她是喜好太子的?
憑甚麼他要另娶彆人?
貴妃想了想,如何說都是太子虧損,固然皇上同意了太子和李思雨的婚事,但是隻是口頭上同意,並冇有寫下聖旨。並且,皇上當時並不曉得她就是李思雨,隻曉得她是南宮浩的義妹,才承諾他們的婚事的。而齊王手中是有聖旨的,並且皇上給齊王賜婚在前,如果然的爭辯起來,太子這臉怕是會丟得更大。
李思雨點點頭,她必須嫁給他,如許她的打算才氣實施。
她當然情願啦!一百個情願!
當然這些都是太子本身的設法。不過現在很多人都跟太子的設法一樣。他們都以為李思雨是真愛太子的,得知不能嫁給太子,她便動了尋死之心。
在得知本身的打算不成能勝利後,李思雨冇法壓抑內心的仇恨拔下了頭上的一向金釵,狠狠地刺進了本身的手臂。
齊王不甘逞強拿著聖旨道:“這道聖旨是皇上親筆所寫,臣遵守皇上的旨意,來找回本身的王妃,還望太子殿下不要抗旨。”
這時候南宮浩站了出來,他道:“皇上,細雨的確是臣的義妹,她事前並不曉得本身與齊王有婚約,她算不上欺君。”
皇上心中很亂,接下來要如何措置?
太子非常無法,既然皇上已經消弭了他們的婚約,他們本日是成不了親的。今後,或許他們之間也冇有今後了。他不能承諾能娶她,但是他能承諾這輩子隻娶她一人。他道:“此生,我隻娶細雨一人,決不娶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