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全書.2_第十三章 呼蘭大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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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呼蘭大俠

如果細心聆聽被忘記的角落,會聽到,每一株小草都有藐小而宏亮的聲音;如果向著灰塵俯下身去,會看到,每一隻螞蟻都有著寒微而固執的淺笑。

幾天後,小商小販重新占有了街道。城管結合法律行動就像一陣風,小販的臉上看不到那場風暴的陳跡。城管始終冇有查明究竟是誰揍了他們一頓,城管大隊長要求公安構造參與調查,但在政法委書記的乾與下,終究不了了之。

兩間預審室挨在一起,鄭雪劍接管了畫龍的扣問,筆錄方纔停止冇多久,另一間預審室傳來一陣騷動,焦書記竟然帶人抓捕了阿誰賣甘蔗的小販。畫龍不明就裡,讓鄭雪劍稍等一下,走出預審室。焦書記奉告畫龍,警方盤點了死者城管副隊長的財物,發明喪失了兩張銀行卡,警方調查時,銀行的監控錄相顯現,阿誰賣甘蔗的小販用死者的一張銀行卡取過錢。

包斬:布丁,來,咱倆一起找找,在這四周停止現場攀爬陳跡的勘驗。

包斬:那位和你並肩作戰的武校鍛練。

賣甘蔗小販稱呼他為呼蘭大俠,提到這個名字的時候,賣甘蔗小販做了一個抱拳禮的姿式,表示心中的敬佩。

賣甘蔗小販抬起臉,看了一眼畫龍,認出他就是那天在街上大戰城管的那位豪傑。賣甘蔗小販手忙腳亂地取出煙來,想給畫龍遞上一支。

薔薇殺手為男性,身高175厘米擺佈,體重約68公斤,鞋碼43,春秋20~25歲。此人技藝不凡,應當練過工夫或者為極限活動跑酷妙手,脾氣疾惡如仇,好打抱不平。副隊長掌摑賣紅薯老夫和隊長腳踹賣糖炒栗子的婦女兩起暴力法律事件產生時,凶手就在現場。

賣甘蔗小販正色道:這街上走過的人,說不準哪一個就是呼蘭大俠。呼蘭大俠能夠是你,也能夠是我。

布丁:我是差人,不是賣生果的,我的手機也不是水貨。

畫龍第一次也失利了,助跑速率太快,差點撞到牆上。

賣甘蔗小販袖動手,盯著一個處所發楞半晌,緩緩說道:呼蘭大俠重出江湖了!

包斬打動手電筒對牆外的電線杆停止了勘驗,冇有甚麼發明。電線杆間隔圍牆較遠,凶手即便技藝不凡,也難以從電線杆上跳到圍牆上。

城管隊長就是掀翻布丁生果攤的阿誰大瘦子,他還曾經腳踹賣栗子的婦女。此時,他悄悄地躺在法律大隊院內的車棚裡,致命傷在胸口,一刀斃命,刺中間臟。腿部創口整齊,也是一下剁了下來。車棚的水泥地上能夠看到一道清楚的斧痕,用力威猛。城管隊長遇害時,法律大隊裡另有幾名同事,據他們稱,當晚他值班結束後,去車棚推電動車籌辦回家,凶手將其殛斃。警方感到蹊蹺的是――這個凶殺現場也散落著一些薔薇花瓣。

焦書記製定了幾套抓捕計劃,但是梁傳授以為冇有證據表白武校鍛練鄭雪劍就是凶手。畫龍決定單身一人前去武校傳喚鄭雪劍,梁傳授擔憂他的安然,特地叮嚀他帶上槍。

鄭雪劍開朗地笑著說:那我跟你歸去交差,邊喝邊聊,你有甚麼題目,我會照實答覆。

梁傳授對布丁附耳悄聲說道:審判時彆瞎扯,直接問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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