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右手吧。”赫敏躊躇了一下—實際上她兩隻手都能夠利用—左手利用物品的矯捷度乃至還高過右手。不過為了不會顯得與眾分歧,她還是挑選了大師比較風俗的右手。
赫敏機器的揮動著一根又一根魔杖,腦袋裡想起了那支“聞名的兒歌”:兩隻小蜜蜂呀,揮在花叢中呀,揮呀,揮呀。。。
“好的,格蘭傑蜜斯,來吧,讓我看看。”他從衣袋裡取出一長條印有銀色刻度的捲尺。“你用哪隻胳膊使魔杖?”
轉過甚時,她發明本身的父母已經靠在長椅子上睡著了。。。
拿著各種已經被伴計幫手縮小的物品,赫敏帶著睡的迷含混糊的格蘭傑佳耦回到了溫馨的家,終究結束了這段艱苦的對角巷之旅。。。
天氣越來越黑,赫敏的臉也靠近玄色了。反觀奧利凡德先生此時的神采已經美滿是笑眯眯的了。“來,敬愛的,嚐嚐這根,葡萄藤木和龍心臟腱索。八點八英寸長,葡萄藤木代表重生,龍心臟腱索代表固執。揮揮看。”
赫敏接過魔杖,感到指尖俄然一熱。一陣高興從魔杖傳到心間。她把魔杖高舉過甚,嗖的一聲向下一揮,劃過灰塵飛揚的氛圍,隻見一道金色的光芒,魔杖頭上像煙花一樣金星四射,跳動的光斑投到四壁上。一刹時,赫敏耳邊彷彿響起了龍吟。奧利凡德先生大聲喊起來:“哦,好極了,哦,真的,太好了。重生和堅固的組合,孩子,你必然會有一番作為的。”
無法的扶額,赫敏喚醒本身的父母,和鞠躬送出他們的奧利凡德先生道了彆。
“哦,是的。”奧利凡德先生說,“新的小巫師。來自麻瓜家屬。”白叟烏黑色的眼睛掃過赫敏的父母,格蘭傑先生打了個寒噤,“魔杖是巫師的半身,對巫師的平生有非常大的影響。除非有特彆環境,不然大多數人平生都不會改換他們的魔杖,是以你要學會珍惜和珍惜你的魔杖。你叫甚麼名字?”
這是一家又小又破的店,門上的金字招牌已經剝落,上邊用陳腐的花體寫著:奧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製作精美魔杖。塵封的櫥窗裡,退色的紫色軟墊上孤零零地擺著一根魔杖。
奧利凡德
“不,不—試這根,用黑檀木和獨角獸毛做的。八英寸半長。彈性很強。來吧,來吧,嚐嚐這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