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點說,就是他們已經對這類打打殺殺的餬口感到膩煩,他們現在隻想像淺顯人一樣餬口。
但是直到老不死死的那天,他在垂死之際緊緊地拽住我的手,手勁兒大得彷彿在用力一點就能捏碎我的手骨,我看懂他臉上的擔憂,對羅格鬍匪團將來的擔憂。
我叫羅格,本年二十五歲。
“到時候大不了搶啊!”
老不死感喟著對我說:羅格,你曉得你另有那裡不敷嗎?你冇故意。
人死不能複活,一如我的母親。
他們但願他們的後代不會在反覆他們哀思的平生,有才氣在季星城布衣室第區住一間屋子,和淺顯住民一樣學習一項餬口技術,不必再回窮戶窟重蹈窮戶窟的惡夢。
我在內心微不成聞地感喟,臉上倒是冇好色:“你們彆混鬨!”
我真是敗給他們了!
我跟在老不死身邊整整五年,他教會我很多東西,比如說強大的武技,比如說如何把持不死鳥,比如說如何看民氣,又比如說喝酒……
“……”
我冇法認同他們的觀點,即便厥後羅格鬍匪團改編成羅格商隊兩年,胡小鬨已經分開了兩年,我仍舊冇法瞭解。
在我二十歲之前羅格鬍匪團還不叫這個稱呼,當時候鬍匪團的老邁是一個瞎了左眼的老頭,叫米歇爾,以是當時候的鬍匪團叫米歇爾鬍匪團,但我總喜好當年叫他老不死。
落日西下,一列馬車隊緩緩地駛向東方。
老不死這狗屁不通的論調!對於羅格鬍匪團,我已經經心極力,死老頭子竟然敢說我冇故意?!
我疇昔二十五年的人生實在能夠分為兩個部分:十五歲之前在窮戶窟度過的少年光陰以及十五歲今後在鬍匪團度過的青年事月。
兩年前我同意把羅格鬍匪團改成商隊成全了他們,現在他們想要成全我。
“羅格老邁!”副隊長誇大地瞪大眼睛,他的演技可真誇大,“把葡萄酒賣到東方能賺幾百倍的差價呢!去一趟我們說不定一輩子的錢都賺夠了!”
這時候我會無可按捺地想起胡小鬨,想起那天早晨我偷偷用手指觸碰她皮膚,那如閃電普通從手指直躥如心臟的悸動。
那一天我和副團長就羅格鬍匪團是否改編成商隊停止了狠惡的論爭,我們誰也不讓步,最後決定把決定權交給全團這幾百個兄弟。
但是投票的成果卻出乎我的料想:百分之八十的兄弟們更偏向於有一個合法的身份,一個能夠被當局承認的事情。
我曉得杜澤在安撫我。
但是直到五年後,當副團長走進我的帳篷,撿起胡小鬨那奇特的羊皮卷,獵奇地問我這是甚麼,我照實解釋給他聽他竟然非常同意的時候,我才明白死老頭子的結論能夠是精確的。
“羅格老邁!你莫非忘了我們之前是乾甚麼的嗎?”
我承認阿誰時候……我的確氣瘋!
“……”我頓了頓,決定不拐彎抹角,“就算去到那邊,也不必然找到阿誰傳說中的國度,就算找到了,也一定能碰到她,就算碰到了……她說不定已經記不得我了。”
這兩年間,羅格商隊走過很多處所,當然在運貨的半途中也碰到過其他鬍匪。
我現在已經二十七歲了,已經不再年青。我照鏡子的時候,常常能看到鏡子裡阿誰鬍子拉碴的老男人,他的臉上那塊傷疤色彩更加深沉。
副團長一語道破:敬愛的羅格老邁,這並不笨拙也不老練。當你的生射中呈現一小我,當你產生了想要庇護她的*,當你真正體味愛,你會明白我們所做的統統,不過是但願所想要珍惜的那小我,能有一個安穩充足的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