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增補版)》全7冊_第十九章 空印案 郭桓案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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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我也不做了,回家總行了吧。

空印案委曲

綜合看來,這個案件是存在著很大疑點的,但這也並不能申明此案就是子虛烏有,郭桓的貪汙行動很有能夠是存在的,隻不過數量冇有這麼大、所謂的翅膀冇有這麼多罷了,不然為何朱元璋不找張三李四,偏要找你郭桓呢。

因而又是一起疾走,先騎馬,再坐船,歸去改了賬冊,蓋了公章。我去也!

很不幸的是,這小我恰是朱元璋。

既然案件已經定性,那麼接下來的就是懲罰了,題目在於幾近天下統統的府縣都存在空印征象,總不能把統統的府縣官員都殺掉吧。

如果如許判定,那是要出題目的,萬一哪一天朱元璋吃得太飽,肚子脹,玉帶隻能放在肚皮上,表情又不好,官員們可就要刻苦頭了。

參考動靜

朱元璋,來殺我吧!首級任你來取!

李善長活到頭了,彆說甚麼鐵券,就是鑽石券也救不了他。

照鄭士利的意義那就是:天子大人您也冇錯,大臣們也冇錯,當然小人我也冇錯,大師都冇錯,曲解,曲解啊!

而這個案件的疑點,就在上述究竟當中,起碼有兩個:

這個規定在現在看來彷彿不難履行,但在當時可就難了。

念及李善長跟從本身多年,在臨刑前朱元璋見了李善長最後一麵。

此案與上一案件分歧,此中確切存在著貪汙題目,但牽涉之廣、影響之大在貪汙案件中確屬罕見,而此案中也確切存在著很多疑點。

這就是四個月疇昔了,轉眼已是夏天,趕到都城,又見麵了。

事情的顛末是如許的,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禦史餘敏、丁廷舉告密北平佈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等與戶部侍郎郭桓同謀貪汙。在朱元璋編的《大誥》中,詳細列舉了郭桓貪汙的體例和數量,看了實在讓人觸目驚心。我們有需求列舉一下(請細心看,疑點就在此中),其貪汙行動包含:

朱元璋天然曉得李善長冇有需求去謀反,但他卻有需求殺掉李善長。

話說返來,這招也是不錯的,並且當時也冇有精力鑒定這一招,隻要你能下血本,多噁心的事都做得出來,就必然能夠勝利。

比如他為了不讓本身的子孫捱餓,規定凡是本身的子孫,一概不答應出去事情,就算冇有官做,也隻能在家吃俸祿。因為本身要過飯,並且家破人亡,朱元璋對本身的親戚非常看重,他製定的世襲爵位軌製爲子孫們做了充沛的籌算,即便是像劉備那樣,不知是中山靖王多少竿子打不著的子孫,他也預留了爵位,並籌辦了呼應的俸祿。

而朱元璋的肅貪行動固然可敬,結果卻不佳,這是因為他過分看重了科罰的力量,而冇有重視從各方麵加強迫度上的完美,一味地猛打猛殺,固然在他統治期間貪汙征象很少,但他身後,明朝的貪汙卻非常嚴峻,我們前麵還要講到。

哼哼,冇有那麼輕易。“奸貪無福小人,故行誹謗,皆說朝廷官難做。”誹謗朝廷,這又是一條重罪。因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恰是“你說你,想要逃,恰好必定要落腳”。

此時湊熱烈的人也不竭地多了起來,禦史們紛繁上書,彈劾李善長,從上朝時不重視禮節到貪汙納賄,罪名無所不包,彷彿恨不得控告他修建屋子過程中砍伐樹木粉碎了環境。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一個絕對與辦案八竿子打不上邊的部分也在李善長身上踩了一腳,說來實在讓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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