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他隻是非常非常想要見到忘塵緣罷了。想要見到那小我,想要把那人揉到本身的骨肉當中。那是一種佔有慾,猖獗並且固執的佔有慾。這類感受令他發瘋,但是卻促使了他做出這連續串的行動來。
以是他呈現在了忘塵緣的麵前,在他打坐的時候,將他打橫抱起,橫抱著那算得上是薄弱的身軀,漸漸的走向了無鏡有境深處,而後將人全部扔到了那臥榻之上。
好想,好想鹵莽的扯開忘塵緣蔽體的衣衫,好想將那人推倒在身下,然後全部身軀都覆上去,讓那人暴露驚奇的神情。然後分開那兩條腿,將本身整小我都擠到他的雙腿之間,讓那人暴露痛苦卻歡愉的神采。
忘塵緣是他的,也隻能是他的。生是他的,死是他的,信奉的是他,傾慕的是他,整小我裡裡外外都染上他的氣味。如果做不到的話,那麼……
哪怕僅僅是如許想著,都令人難以忍耐。忘塵緣,忘塵緣,的確是忘塵緣,令人忍不住健忘塵凡的統統,經心全意都係在他一小我的身上。
他愛魔佛,但是魔佛可曾情願愛他?現在魔佛點出他愛他,但是指責他的肮臟,指責他的玷辱?
忘塵緣的統統都是屬於魔佛的,不管是忘塵緣的身材,還是忘塵緣的心靈。如果忘塵緣能夠令魔佛在心中留下一個小小的位置,那麼忘塵緣的這條命,魔佛要多少,忘塵緣便給多少。因為魔佛是忘塵緣心中的獨一,獨一的神,獨一的愛。
究竟上,他本來是想要和順一些的。和順一些,讓忘塵緣將一顆心都放在他的身上,讓忘塵緣再也不去想著彆的人,讓忘塵緣整小我,裡裡外外上高低下全數都屬於他。
作者有話要說:- -品德呢,節操呢?
獲得他,獲得他,滿身高低,彷彿每一個細胞都是如此在呼喊的。以是他順服了本身,抱了忘塵緣。
迷達部下用力,扯開了忘塵緣蔽體的布料,暴露了忘塵緣光亮的皮膚。
兩人相看,素還真一時驚奇惑(方纔阿誰是波旬?但是,阿誰模樣,莫非是整容了?),未能來得及禁止,迷達收回一掌,隨即抽身而退,便就此離了星雲河,隻留素還真一人想得固然被波旬脫逃,但是幸虧僅僅是三體之一,便持續修補起星雲河裂縫,一邊心下決定要將一部分重視力放在欲界的意向之上。
忘塵緣本來另有所掙紮,但是在掙紮的時候卻不測觸碰到了一雙冰冷的手。那是一雙熟諳的手。那手的觸感夜夜入夢,膠葛著他的靈魂,灼燒著他的心靈。因而忘塵緣放棄了掙紮,任由他的神將他帶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