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lock傲岸地點點頭,從Lestrade手中接過手套,諳練地套上,並未答覆甚麼。這近乎放肆的態度很快就觸怒了正在一旁念唸叨叨的Anderson,勝利地給了對方一個宣泄口。Anderson很快發明瞭捲髮男孩的分歧之處,下一秒又驚又怒的他指著Sherlock尖聲喊道:“探長,這個小孩子是誰!見鬼,我如何會想到Sherlock!”
“這是一個報歉。”Will再度開口,聲音裡帶上了一絲沉痛,一絲慚愧。
“啪嗒”一聲,燈開了,室內一片亮堂。――這時候,Lestrade也趕到了現場,勝利地讓室內兩人的扳談更加清楚起來。
“Will,please.”Will猛地被Sherlock的聲音驚醒,再次大口大口地喘氣,他嚥了咽口水,試圖使本身安靜下來,“Seamus,很歡暢熟諳你。我承認我藐視了你,你比我熟諳的任何人都要聰明。”
Sherlock驚奇地看了一眼Will,傲岸的神情微微有些減緩下來,灰綠色的眸子裡閃過一些亮光,一刹時亮得嚇人。他凝睇了一會兒越來越猖獗的男人,又看了一眼Lestrade,――很明顯探長也被這位出風格查員的猜想驚呆了,這才順著Will的陳述持續道:“肝癌,對,很有能夠!凶手挖肝臟伎倆純熟,應當練習過,不是大夫就是獵人,再加上有很多鹿角,後者,很較著。那裡能夠獵殺麋鹿?家住郊區,必須靠近獵區!屍身被大量放血,絕對費事的行動,但必然是食人魔會有的行動。哈,不是有傳聞說年青女孩的血液最潔淨滋補嗎!指甲裡有纖維,但指甲上冇有血痕,明顯不是凶手的統統物。剖開處有鹿茸,不成能是女孩本身放上去的,鹿茸有療傷感化,凶手試圖救治女孩,但冇有勝利。OK,讓我們假定一下,是甚麼促使一個連環殺人凶手在第八起行刺的時候不但留下了屍身這麼較著的線索,還試圖想要救治被行刺者?”
Sherlock走到男人身邊,順著對方的視野看了一眼屍身,又轉回到男人身上,彷彿比起屍身,麵前這小我更能引發他的興趣。頓了一頓,沉著的聲音突破一室的冰冷沉默與猙獰:“你就是Will Graham?”
“是的。”Lestrade聳了聳肩,“Mr.Graham說移情需求清場,才氣更好地側寫出凶手在犯案時的場景……”話音未落,Lestrade瞥見Sherlock徑直朝著房門走去,忙不迭地低聲勸止對方:“他正在移情中,Seamus你還是――”
“你本不該該呈現在這裡的!”男人像是恍然從夢靨中掙紮返來,又像是殺人被看破,神情惶恐失措,手腳乃至都不曉得如何自處。Sherlock發覺到對方的額頭有精密的汗珠排泄,很明顯“移情”的半途被打斷帶給了男人很大的負荷。他抿了抿唇角,調出一個假笑,直麵男人再接再厲:“美國FBI特彆捕快?這就是你的‘移情’?風趣。”
“有一個瘋子插手這個案件就算了。”Anderson再次以某種不成思議的語氣尖叫,“為甚麼還要再加一個小孩子?還是該死的Holmes家的小孩子!What the hell……真是難以置信!我敢打賭,明嫡親敦最熱話題必然是‘蘇格蘭場後持續人,蕾絲探長乞助孩子和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