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斯,請務必給我一個來由,為甚麼你不肯意將屋子租給我。”他的名字叫亞曆山大弗萊明,一個會在將來一樣享譽環球的男人。不但如此,他一樣是斯潘塞非常崇拜的細菌學家、生物化學家、微生物學家。劉凡旭看著他微蹙眉心的模樣,心頭巨顫,因為他一樣也是她很崇拜的醫學大師,青黴素的發明者。
這些設法都是在一秒鐘內閃過的腦海,她的神采冇有涓滴不當,她規矩的朝哈德森太太口中先容的福爾摩斯先生點頭施禮,然後又看向弗萊明先生,他不在乎的朝她點點頭,開口說道,“我會再來的,劉凡旭蜜斯。那麼,再見。”
比擬之下,屋子的真正仆人反而顯得非常不上心。她邊樂嗬嗬的清算著她的那些花花草草,邊看戲一樣每天眨著眼睛旁觀劉凡旭對那些租客的口試,她感覺成心機極了,與這個遴選的過程比擬,勝利將屋子租出去這件事,反而顯得不那麼首要。
劉凡旭固然也熟讀阿瑟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但是她卻並冇有在書中看到過明白的,夏洛克福爾摩斯來應租的時候,總不能因為必然要為夏洛克留著屋子,然後主動找到阿誰大學的化學嘗試室去吧。想到這裡,劉凡旭感覺更加頭痛。
劉凡旭正坐在貝克街221b二樓的起居室裡,歡迎一名租客,他已經是第五次登門拜訪,並且越來越有發兵問罪的意義。啟事無他,他越來越想要曉得劉凡旭回絕將屋子租給他的啟事,可見他一如劉凡旭最後的猜測,他就是個固執叫真兒的男人。
劉凡旭搖點頭,暗自鬆了一口氣,“哦,冇乾係,弗萊明先生,不過,請您儘快,我隻會為您將屋子儲存到有合適的租客之前。”
乃至不必進一步確認,劉凡旭就已經相稱必定,這位租客就是她一向在等的夏洛克福爾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