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點見!!!!!)
她謹慎的關上了蓋子。她先吻了爸爸,又吻了媽媽。然後她又揭開蓋子,把小豬舉起來,讓他貼到本身的臉上。這時,她的哥哥埃弗裡走了出去。埃弗裡十歲了。他的身上但是全部武裝呢——一隻手裡拿著氣槍,一隻手裡攥著一把木製匕首。
“毀滅它?”芬尖叫。“你是說殺死它?就因為他比彆人的個子小?”
“我看冇甚麼不一樣,”芬答覆著,仍死抓著斧柄不放,“這是我曾經聽到過的最可駭的案件!”
當教員在講堂裡問她“芬,賓夕法尼亞洲的首府叫甚麼?”時,她還在想著那頭小豬。
芬不錯眸子地看著這頭小小豬。“哦,”她輕聲歌頌,“哦,看他呀!他標緻極了。”
“快跑!”阿拉貝爾太太號令著,把小豬從芬那邊抱下來,將一張油煎圈餅放到她的手上。埃弗裡趕快抓起他的槍和另一張油煎圈餅。
“威伯。”芬入迷的答覆。同窗們格格地笑起來。芬臉紅了。
路上響起了校車的喇叭聲。
一分鐘後,芬坐在廚房角落裡的地板上,把她的小寶貝抱在膝頭,開端教他如何從瓶中喝奶。這小豬固然那麼小,卻有一個好胃口,並且也學得很快。
“把它放到她的椅子上!”阿拉貝爾太太說。阿拉貝爾先生把紙板盒放到芬的位子上。然後他到洗手池洗了手,用池邊滾筒上的毛巾把手擦乾。
“我不明白他為甚麼需求一把斧子。”隻要八歲的芬持續說。
“它的名字是威伯。”她喃喃的自語。
孩子們跑到路邊,上了校車。在車裡,芬冇有重視其他的人。她隻是坐在那邊朝車窗外看,想著這是個多誇姣的天下,本身又是多麼榮幸,竟然能夠具有一頭小豬。在車開到黌舍的那一刻,芬已經給她的寶貝起好了名字,選的是她能想到的最標緻的名字。
“請彆殺它!”她哭泣道。“這不公允!”
“哦,”她的母親說,“此中的一頭是個小個子。它長得又小又弱,冇有任何可留下來的代價了。以是你爸爸決定去毀滅它。”
“我也能有一頭小豬嗎,爸?”埃弗裡問。
芬推開擋在麵前的椅子就往門外跑。草地濕漉漉的,泥土裡披髮著春季的氣味。等芬趕上她的爸爸時,她的活動膠鞋全都濕透了。
“他是你的了,”阿拉貝爾先生說,“是你使他免於一死。願上帝能諒解我這笨拙的行動。”
“但是這不公允,”芬哭叫著。“這頭豬情願讓本身生下來就小嗎,它情願嗎?如果我生下來時也很肥大,你就會殺死我嗎?”
“不,我隻把小豬送給夙起的人,”阿拉貝爾先生說,“為了製止這天下上的不公道行動,芬天剛亮就起床了。成果,她現在有了一頭小豬。當然了,他的確是特彆小,可不管如何說這都是一頭小豬。這隻是表白,如果一小我能敏捷地從床上爬起來,會有甚麼樣的事情產生。讓我們開飯吧!”
“他在夜裡不會冷嗎?”
“讓我看看它嘛!”埃弗裡說著,放下他的槍。“你說這不幸的小東西是一頭豬?這不過是一頭豬的小型覆成品罷了——他還冇有一隻白老鼠大呢。”
爸爸拿著斧子去哪兒了?”在他們清算桌子籌辦吃早餐時,芬問她的母親。
阿拉貝爾先生淺笑了。“當然不會了,”他說著,低下頭慈愛地望著女兒。“但這是不一樣的。一個小女孩是一碼事兒,一個小瘦豬是另一碼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