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的意義是意義意義得了,人都走了,母親還當真敲孩子們頂弓?太實誠。
母親的十指與中指彎成一個弓,然後弓一鬆,就敲在頭上,稱頂弓。吃頂弓是故河口的民風,是大人對孩子不聽話的獎懲,並非母親的首創,僅遲於吃一頓竹筍搞肉。母親的頂弓敲下去,會敲得你感情衝動,滿臉通紅,敲得你眼淚嘩嘩流,敲得你想要跳起腳來罵娘,隻是不敢罵罷了。
母親的頂弓實在太重。敲得姐們是暈頭轉向,差點掉進了廁所池。母親有一雙勤奮不斷歇的手,它在不竭的勞作中落空了感受上的輕重。當然,母親敲得小姑重些,敲得姐們還輕些。
祖母與母親暗裡嘀咕,行動卻涓滴不含混,一人拿著一把細細的竹,看了都令民氣驚肉跳,要曉得一根竹鞭似的抽到身上都擱不住,痛得要死,還不說一把細細的竹條,那是要打得皮開肉綻流血還是咋的。
祖母痛斥母親的情狀,彷彿母親真做了罪大惡極的事。彷彿母親的頂弓挖掉了她身上的肉,疼得要死!這是祖母與母親對待孩子出錯以後,截然相反的處所。
母親聽到祖母聲色厲俱的痛斥,也不言語,自個清算好傢什,去地步乾活。阿誰叉腰的婦人站在屋前的禾場裡,聞聲祖母叱罵母親不依不饒,也不美意義再究查,就放下叉腰的手臂,當真歸去了。先前她並冇有真正的歸去。
活脫脫的祖母一腳跳進堂屋,叫呼小瘟神們,往門彎逢裡尋,邊尋邊痛罵:“小瘟神們,藏在門彎裡,我就找不到你們了?快快,都給奶奶的我出來……”
(注:竹鞭的特性是越細,抽到身上就越痛。因為受力麵積小嘛,力全數使在肉點上,抽一下,紅血印一條。我但是親身吃過。阿誰痛得人是雙腳起跳。)
母親還是心疼孩子們的,扔了竹鞭用頂弓經驗她們。
說完我二姑次兒的傳怪傑生,再回故河口期間的那戶平常農家裡吧。
小姑半大不小亦幼年,每天領著姐們在故河口滿村玩。故河口的一戶農家裡,每天有希奇事兒產生。故河口的田野,河灘,路邊,角落,也不知產生了多少風趣的事兒!
罵的祖母與母親心底愁悶,卻不敢還嘴。如何我家的孩子就是小雜種,長大抵當強盜?幾朵黃瓜花,黃瓜架幾根麻梗夾的有啥了不起?罵人也要有口德,哪家的孩子不害人,害人精倒是罵得合適。
母親敲了孩子們頂弓,少不了遭到祖母痛斥:“餘秋香,你這心腸狠的,腦筋笨的,心眼實得想氣死我,冇見我使眼神?對本身的孩子也下得了手?冇看敲在本身腦袋上,也不曉得本技藝有多重,敲得孩子們頭上都起了鵝蛋包,長大了成傻子?你個狠心的婆娘,就不是孃的心,你做孃的心都讓狗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