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遼金風雲人物大觀_富弼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司職諫院

第二天,遼興宗聘請富弼一同打獵,仍然對峙得地則歡好可久。富弼說:南朝天子曾令我傳達:北朝欲得祖宗故地,南朝又豈肯失祖宗故地?既然北朝以得地為榮,南朝就不以失地為辱?兄弟之國豈可使一榮一辱?朕冇忘燕薊故地,卻也冇求得此地,恰是基於這類考慮。遼興宗冇再說甚麼。打完獵,富弼回到驛館,劉六符對他說:皇上聽了你關於榮辱的話,非常讚美。但是我們不想要金帛,隻要結婚還可籌議。富弼以為“和親”有失麵子,估計遼興宗求婚不過是想多得陪嫁,就對劉六符說:結婚輕易肇事,何況南朝出嫁長公主,陪嫁也不過是十萬緡罷了。遼興宗要富弼回朝覆命,並將“增幣”和“和親”誓書拿來,籌辦作一挑選。七月,富弼回到朝廷,仁宗得知遼情願接管“增幣”或“和親”的前提,非常對勁。八月,富弼再次出使契丹,帶去了二封國書、三封誓書,內容彆離是:若議婚則無金帛;若能令西夏向宋朝納款,則增歲幣 20 萬,不然 10 萬。遼興宗在帳篷裡訪問他,不再求婚,隻想獲得增幣,說:南朝給我的歲幣,在誓書中須加上一個“獻”字才行。富弼說:“獻”字乃是下奉上的意義,不能施於劃一的兩國,何況南朝為兄,豈有兄獻於弟之理?遼興宗又說:改名“納”字如何?富弼還是嚴詞回絕。遼興宗仍不斷念,說:南朝既然把多量金帛給我了,一個“納”字有何可惜的?何況古亦有之。富弼辯駁道:自古隻要唐高祖借兵於突厥時,才向它稱臣,當時的饋送,或許稱作“獻”、“納”,厥後頡利被唐太宗擒獲,還會有此事嗎?遼興宗沉默不語。富弼退出帳外,指著帳前的高山對劉六符說:此山尚可踰越,若欲“獻”、“納”,就像不能登天一樣。使臣頭可斷,此議決不敢承諾!玄月,遼興宗調派耶律仁先、劉六符再度使宋,互換“增幣”二十萬誓書時,宋廷卻不敢過拂契丹之意,竟同意了此後書詞中稱“納”前提。富弼兩次出使於危難當中,表示出必然的膽識和交際才氣。第一次死了 女兒,不顧而行;第二次生了個男孩,也來不及看一眼。每得家書拆也不拆,說:拆了,徒亂人意。返國後,遭到仁宗嘉獎,任命為樞密副使,他力辭不受,並上書仁宗說:現在既然與契丹再締盟好,大臣們便覺得承平無事,萬一契丹敗盟毀約,我是死不足辜。但願陛下要牢記契丹輕視欺侮我朝的國恥,臥薪嚐膽,不忘管理國政。過了一個月,仁宗再次任命,並派宰相章得象去勸說他:朝廷此次任命是彆成心圖,並非是出於你使契丹的原因。富弼這才接管了樞密副使的職務。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