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美(925年~991年)字仲詢,大名(今屬河北)人,北宋將領,宋朝初期跟從太祖討伐李重進,率軍滅南漢,南唐,北漢,其功居多,雍熙三年,(986年)打擊遼國,因批示恰當,導致聞名的愛國將領楊業戰死殺場,後出處於楊業的老婆佘太君的彈劾,被削職三等,後為同平章事。
潘美作為朝廷命官,是潭州防備使,也是第一長官,為了一方安寧,用的是本身的俸祿即按現在的說法就是本身的人為采辦“牛酒”、“金帛”去停止公事活動,在“報酬才死”的封建社會裡,如此廉政的朝廷命官汗青上肯怕也是少有的。
開寶三年(970年)玄月,任潭州防備使的潘美為賀州道行營兵馬都擺設,率兵伐南漢。據徐光烈《續資治通鑒長編選譯》譯錄,“之前,南漢攻取桂州和連州今後,都把本地群眾趕出來,不準住在城裡”。潘美霸占兩州時,“號令州縣長官招安群眾,建立裡門,給他們簡易的房屋居住”。潘美率兵安定了廣州後,他知廣州。在知廣州期間,按照朝廷詔令。“赦免了廣南轄區內州縣普通大赦所不赦免的人……冇有合法來由的賦稅和分攤全數免除。免除開寶三年之前的欠租。流亡山林之人免罪,招引他們返來……發放糧倉的糧食佈施饑民。……製止嶺南人買布衣在臉上刺字為奴婢,讓彆人雇去以獲得酬謝”。按照朝廷詔命,“全數拔除嶺南各州在劉鋹統治期間的苛捐冗賦,布衣從戎的免除兵籍,招誘逃亡的人返來出產……製止嶺南各州擄掠人中賣作奴婢”,嚴禁官吏和地主兼併欠稅人之妻女作抵押。同時,還把從被南漢放火燒掉的劉鋹宮殿灰燼中拾到的玳瑁、珍寶等全數進獻上了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