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秘聞_第12章 新的證據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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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吃你小子一頓飯本來就不是輕易的事,可貴你出回血,我必定去啊。恰好我也要看看,你小子有多大造化,能收到甚麼好東西。古玩?要真是古玩,我就買了。”

花子不存錢,有存錢這腦筋的,也落不到要飯的境地。鳳鳴歧能夠想的到,這些人一下子有了鈔票,去的就不會是端莊處所。在他們這個群體裡,為了一塊吃食打得頭破血流都是常事,為了幾塊錢殺人,更是一點也不奇特。

從日期看,這信是寫在袁鷹出京前兩天,也就是說,正如鳳鳴歧所闡發的一樣。刺客是從京裡一起追殺袁鷹到的通州。不但馬千裡本人無責,通州方麵也不消草木皆兵,所謂的內鬼,應當是出在京裡。

不對,這也說不通。如果是警署拿到當鋪典當,當票也落不到丁華手裡,再說這小子身上向來存不住錢,又哪來的鈔票買這個?這麼想下來就隻剩一個能夠,這衣服是他偷的?

這封信是交給通州或人看的,上麵寫明袁鷹將於兩今後離京到通州籌辦與運河幫談判,請接信人看到手劄後,參與對袁鷹的刺殺事情。前麵則是有關行刺的詳細打算,以及但願本地聯絡職員共同的事情內容。收信人當然冇有姓名,隻要個代號:秋風。

如果不是他湊趣馬千裡湊趣的好,早就滾回家去了。對於這類人鳳鳴歧懶得理睬,也不想跟他多說一句話。

房間裡一股異化汗味、體味以及某種莫名黴味的臭氣劈麵而來,讓鳳鳴歧忍不住直皺眉頭。丁華撲滅了油燈,又向外頭看看,隨即一把帶上房門。

鳳鳴歧在停屍房看了韓八的死屍,內心有點堵。他不是冇見過死屍的,從大清朝到民國,哪年死人少了?但是一想到此人死了今後,還被本身拿馬踩了一蹄子,總感覺今後點對不住他,隻能轉頭多燒點紙錢賠罪了。

鳳鳴歧哼了一聲,從身上摸出一卷中交票丟了疇昔,丁華手忙腳亂接過票子開端數起來。鳳鳴歧將信塞回西裝口袋,捲了衣服向外走,邊走邊道:“這件事我建議你向雷震春報個信,我們大師都是為大總統做事,冇需求藏頭露尾,把公事搞得像私相授受一樣。如果被人聞到風聲,反倒不好。”

他從房間裡一個櫃子上頭摸出了一套衣服拿給鳳鳴歧,一件西裝,一件白襯衫。鳳鳴歧看著眼熟,隨即想起,恰是本身明天早上在廁所破的那起盜竊案。內裡失盜的衣服大抵就是這兩件,如何又跑到了丁華手裡?莫非是找不到失主,警署把它拿到當鋪去典當,丁華去贖了當?

“是是,小人曉得。但是這究竟在是太大了,小人不敢不跟您說啊,您看這個。”

“有話就說,有屁就放。我這裡忙得很,冇時候理睬你。”鳳鳴歧在這個警察麵前,冇表示出涓滴的慷慨與外場風采。事理很簡樸,這個差人小丁年紀不大,卻染上了一堆壞弊端。小偷小摸吃拿卡要乞貸不還,這個集合了全部警署事情職員惡習的兔崽子,名聲早已經臭了,全部警署冇幾小我喜好他。

鳳鳴歧既不信賴丁華會有古玩,也曉得他家不成能有紫銅鍋子,如果有早就被他賣了換煙吃(注:民國時稱抽大煙為吃煙或吃大土)。但正因為他這個謊話說得跟他的家庭環境不符合,鳳鳴歧反倒動了心。

走出斂房,他的表情還是略有些沉重,運河幫的人還冇把資訊送過來,但是就算現在送來,他也有點擔憂到底是落在誰手裡。必須想個彆例,讓運河幫彆把動靜送到警署。固然救老馬要緊,但本身也不想真讓袁鷹或是雷震春舒暢。最好的體例,是把統統諜報把握在本技藝裡,到時候抬誰一手,或是踩誰一腳,就全看本身歡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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