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秘聞_第12章 新的證據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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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丁華連連告著饒,“大少……您等返來再罵我不遲,現在有閒事。”

不對,這也說不通。如果是警署拿到當鋪典當,當票也落不到丁華手裡,再說這小子身上向來存不住錢,又哪來的鈔票買這個?這麼想下來就隻剩一個能夠,這衣服是他偷的?

因為那上麵的內容,代表著一樁龐大功績,如果鳳鳴歧想要走入宦途,隻憑這一份手劄,就充足把他奉上一個通州差人署長的寶座。而眼下,馬千裡的生命,也能靠著這封手劄挽救,這封信足以證明他的明淨。

丁華的家住在通州的窮戶區,那邊的屋子滿是用揀來的破磚爛瓦外加舊木料搭建而成,隻要下雨不管大鬥室間裡都會進水,雨略微一大,水就能上炕。房間裡一年四時不管白日早晨全都不見光,不想費燈油就得摸黑乾活。

房間裡一股異化汗味、體味以及某種莫名黴味的臭氣劈麵而來,讓鳳鳴歧忍不住直皺眉頭。丁華撲滅了油燈,又向外頭看看,隨即一把帶上房門。

“小的祖上是我們通州馳名的妙技術裁縫,固然小的冇學到這份本領,但從小也是在衣裳堆裡打滾的。甚麼衣服讓小的一看,就曉得針腳對不對,織的密不密?本來小的是怕西裝有甚麼弊端,到當鋪換不出錢。不想這一看就瞥見衣服襯裡是被人挑開以後重又縫上的,固然技術不錯,可還是有馬腳。小的覺得……覺得是衣服仆人把彙票藏在內裡,哪曉得挑開以後,隻是一封信。”

丁華還是在笑,“這是明擺著的事,雷將軍眼裡,看不到小人如許的小人物。小人就算把信給他,他也不會賞下來甚麼。再說,他們是流水,鳳大少纔是石頭。水過地盤濕,石頭是要一向待在這的。小人又不傻,天然曉得該討誰的歡樂。再說鳳大少是個講友情的人,這事是該建功受賞的大功德,如何也不能讓小的虧損不是?”

從日期看,這信是寫在袁鷹出京前兩天,也就是說,正如鳳鳴歧所闡發的一樣。刺客是從京裡一起追殺袁鷹到的通州。不但馬千裡本人無責,通州方麵也不消草木皆兵,所謂的內鬼,應當是出在京裡。

這封信是交給通州或人看的,上麵寫明袁鷹將於兩今後離京到通州籌辦與運河幫談判,請接信人看到手劄後,參與對袁鷹的刺殺事情。前麵則是有關行刺的詳細打算,以及但願本地聯絡職員共同的事情內容。收信人當然冇有姓名,隻要個代號:秋風。

這孫子不會冇事吃多了撐著,來本身麵前說這些廢話,惹毛了本身一個耳光上去,一準是他不利。再看丁華臉上飛眉毛的模樣,以及他身後走過的密探,鳳鳴歧點點頭:

“哪能那麼辦事?咱好歹也是個七尺男兒,做那兩麵三刀的事,是要丟光先人顏麵的。再說了,小的如果把這事一說,不即是承認本身從庫房偷東西?這幫京裡來的人是甚麼脾氣誰也猜不透,我不能本身送本身的違逆。有您這兩百塊錢,小的就心對勁足了。”

那份道林紙上的內容,代價遠遠超越兩百塊中交票。丁華認字未幾,這信裡又有很多處所用了法文謄寫,他底子讀不下來。不然的話,隻怕不會那麼痛快把這信交給本身,起碼也要敲一筆竹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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