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上眼,遇見你的世界1_27.錯案即錯:遲到的正義非正義(19)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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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時候最多十五分鐘,冇有周到的證據鏈條和充足壓服力的證據,這個案件是存疑的;不過如果能處置實上顛覆當年的訊斷,必定是最好的。

事發當日的下午,固然已經開端鎖定了犯法懷疑人是鐘誌強,但是,差人還是調查了相乾職員。張元因為尋求林曉娜而不得,曾經產生過爭論,也是被起首列入範圍的。隻是,當時他的不在場證據為他洗脫了懷疑。阿誰時候段他在豐寧到北京的路上,九點五十過五方橋免費站,十一點半到診所輸液……

不必法官與杜蘅發問,那起陳年舊事在羅蘇和心中紮的太深,一旦提及,關於此的故事噴薄而出。

“證人,請你沉著。你隻需求答覆題目,不要增加主觀猜想,不要妄自加鑒定。”法官道。

“固然我做了偽證,那是,我還是感覺人不是張元殺的。那天他感冒了,非常短長,不像是能夠殺人的模樣……”張元的朋友辯白著。

“厥後,張元有冇有跟你提及過這起案件?他曉得甚麼?他有冇有提及過關於強姦殺人的事情?”杜蘅問道。

羅蘇和道。

羅蘇和當年曾經篤定的說,看到了市一紙業工服的人,這是當年定案的證據之一,但是,在時候上是有偏差的。他供應的時候是八點半,阿誰時候,鐘誌強方纔進入紡織廠大門,不成能作案,以後他的供詞又改成時候不是很肯定。這是個很大的疑點,會否當年有其彆人穿市一紙業的衣服作案:

冇有喝彩,趙芬痛哭的聲聲響徹了法庭。

“當年我的確做了偽證,是我借了張元的車,去豐寧來著。他冇有去……”

以後,冇有人發問,羅蘇和報告了他曾經暗戀過林曉娜,林曉娜是多麼仁慈斑斕優良的人,而鐘誌強一個淺顯工人,配不上林曉娜等等……這也是之前的證言裡冇有的內容。

羅蘇和道。

“當年都訊斷了是鐘誌強,都服刑了小二十年了吧,如何又要審?再審多少遍也跑不了是他。”

杜蘅以申述代理狀師的身份提交新的線索,並要求法院傳喚證人。

當年阿誰街道辦辦事員,也曾經被調查。但是,當時他倒是出差在外埠,有很多人一起開會,不成能在省內,是以,冇有懷疑……

杜蘅再度詳確的梳理證據,不放過任何的有力證據,不訛奪蛛絲馬跡。

“那塊表,當時剛買不久,冇幾天吧,出了這事兒不到兩天,表就丟了……”

“有冇有其他的比對,你的腕錶與其他的表的時候是不是分歧?會不會比彆的錶快一些或者慢一些?”法官詰問。

林曉娜死了,死於他殺,強姦後殺人;但是,該案留下來的證據,不能夠證明誰是凶手。

“那會兒我還冇有車的,我有事兒去豐寧,就去找張元借車。那天下午我去找他借車,他恰好感冒了,噴嚏不竭,鼻涕四流的,冇法開車,就把車給我開了。我當天去的,第二天返來的。我返來還給他車是十一點擺佈那會兒吧,他感冒還冇有好,發高燒,我當下就送他一起去了診所輸液,輸完液我送他回家然後回的本身家……當天早晨,他來找我說,下午差人找他,說林曉娜死了,問是不是他殺的。問他那段時候乾甚麼了,誰能證明。他怕說本身在睡覺,證明不了,就說跟我一起去了豐寧……當時車上恰好另有高速免費的票據,他就給差人看了免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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