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出世時,恰是法國太陽王路易十四即將老死之際。法蘭西在路易十四的統治之下,達到了封建期間的鼎盛期間。但是到了18世紀初,早已落空進步感化的絕對王權製國度越來越較著地表示出其背叛民族好處的一麵,透暴露了它的反動寄生性子。不但僅是王室,貴族和教會這兩個最高階層,也完整依托對群眾的殘暴剝削度日。但是,法國海內的階層力量對比已產生了竄改。一批當時人們稱之為“哲學家”的作家,開端停止反對封建殘存的鬥爭,成了社會存眷的中間。這些哲學家,就是法國汗青上被人們稱為“發矇主義者”的那些人。以是說,18世紀的法蘭西,是處於1789年資產階層大反動之前的發矇活動期間。這場發矇活動是一場反對陳腐的封建思惟的巨大的思惟活動。與英國那帶有較暖和的、偶然乃至是保守的發矇活動的代表人物分歧,法國的發矇主義者是一批反動者,他們的統統活動都帶有較著的政治色采,這起首是因為法國發矇主義者是資產階層中最巨大的反動的宣佈者。正如《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十九卷,第205頁,群眾出版社)中所說:
一個品德高貴恨世者的自白
1762年,盧梭頒發的《愛彌兒》是一部哲理小說,同時也是一部教誨論著,該書的副題目就叫“論教誨”。它描述了一小我從出世到結婚,再到進入社會受教誨的全過程,主張順乎本性,讓人的賦性製止社會成見和惡習的影響而獲得天然的生長。該書因其反封建性而給作者招來無儘的災害,書一出版便在巴黎被禁被焚,盧梭也被迫流亡瑞士。
全書共十二章,分高低兩卷。前六章為上卷,後六章為下卷。上卷論述盧梭於1712年出世以後到1741年來到巴黎之前的餬口。此中,
第一部是1761年頒發的《新愛洛伊絲》。這是一部手劄體長篇小說,描述的是一名貴族蜜斯朱麗同在其家中擔負家庭西席的布衣知識分子聖普樂這對青年人的愛情悲劇。盧梭站在資產階層人道主義的態度,怒斥了封建的門當戶對思惟,要求本性束縛,號令天然的愛的連絡。作品對於書中人物的豪情和大天然的細緻描述,特彆是通過人物的感到去描述天然,天然和人物的豪情水乳融會,使這部小說成為發矇文學中獨樹一幟的作品。
第一章寫他1712年到1728年,亦即十六年的餬口;第二章寫1728年3月到同年12月,亦即九個月的環境;第三章是寫1728年12月末到1730年4月尾,一年半的餬口;第四章是1730年4月尾到1731年10月初,共十七個月的餬口;第五章和第六章是從1731年10月初寫到1741年春季,兩章共包含十年的時候。下卷主如果寫作者在巴黎的餬口,寫他同百科全書派的乾係、與他們的恩恩仇怨以及他的幾部首要作品的創作。此中,第七章是寫1471年秋到1749年夏,前後共八年;第八章從1749年秋到1756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