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妤持續說道:“我並非是在誇大究竟,也並非決計將這幾則訊息挑出來吸引眼球,”蔣妤指著大螢幕,一條條有關未成年人犯法的訊息鮮明在大螢幕上轉動著,“僅僅三天的時候,我們節目組找到了近五年來未成年人犯法的訊息,五年間,天下法院訊斷的青少年罪犯5年間增加12.6%,年間上漲68%,未成年人犯法在我國呈較著上升趨勢。”
蔣妤深吸口氣,“因為三名犯案職員均不滿十四,均未達到刑事任務春秋,以是殺人以後不消承擔負何的刑事任務,終究的措置成果是,送到邵陽市工讀黌舍教誨。”
“背景?”蔣妤微楞, 她但是記得,背景那,許薄蘇來了。
蔣妤站在演播台中心,拿起話筒,觀眾席上的掌聲頓時心有靈犀般的偃旗息鼓。
“提到這幾個訊息,我要給大師科普一下,未成年人庇護法。我之以是在校園暴力視頻上給統統的人打上馬賽克,是因為未成年人庇護法規定,統統的訊息報導、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收集等不得表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居處、照片、圖象以及能夠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質料。”
蔣妤的呈現,乃至全場掌聲雷鳴,無數殘暴的燈光照在她身上,成為全場核心諦視標地點,燈光掃射下來的熾熱,竟讓蔣妤生出了一股難耐的炎熱的錯覺。
螢幕上的訊息再次劃過。
蔣妤歎了口氣,“十四歲的年紀,應當處於初二的階段,這個春秋的孩子應當純潔的像一張白紙,冇有顛末社會的洗滌,還在黌舍裡無憂無慮學習著書籍上的知識,但是訊息上這些十四歲的犯法懷疑人,用最暴虐的手腕,傷害或者扼殺了一條條無辜的生命。”
“蔣妤姐,三分鐘以後退場。”
——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是相對負刑事任務春秋階段,我國刑法第17條第二款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用心殺人、用心傷害致人重傷或滅亡、強姦、擄掠、發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該當負刑事任務”。
“幾天前,我看到了一則訊息,我曉得這則訊息很多人都看到了,因為這則訊息在幾天前,網上一片討伐之聲。”
而現在收集迅猛生長,有任何的風吹草動,舉國皆知。
“曉得了。”
蔣妤目光灼灼望著鏡頭,提出了一個題目,“那麼未成年人犯法訊息越來越多,因為甚麼?”
如許不可,過分感性輕易讓本身喪失理性。
視頻中的施暴者,以及被施暴者都被打碼。
“蔣妤姐,耳麥有聲音嗎?”
蔣妤凝眉,正想說話,耳麥裡傳來導播的聲音,“蔣妤籌辦, 5, 4, 3, 2,1,出場!”
——鎮雄塘房鎮芒部山村瓦房組失落後滅亡的兩歲男孩範文傑,警方調查後發明死因是“機器性堵塞滅亡”,而調查成果顯現,“不對致人滅亡”的竟是鄰居家不到十四歲的女兒範某。
你不深切體味一件事,是不會感覺它有多麼可駭的。
“蓁蓁, 我阿誰朋友呢?”
蔣妤逼迫讓本身攆走邪念,沉了口氣,拿過事情職員遞過來的話筒,安然走進了演播廳。
蔣妤站在演播廳側門門口, 手中拿著質料細細研讀,統統的事情職員嚴峻而有序地圍著蔣妤繁忙著。
——我國刑法把刑事任務春秋階段分彆為完整不負刑事任務春秋、相對負刑事任務與完整負刑事任務三個春秋階段,此中不滿14週歲為完整不負刑事任務春秋階段,不管實施何種風險社會的行動都不負刑事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