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錦繡佳妻_第2016章 /11/2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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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年,平王崩,太子洩父蚤死,立其子林,是為桓王。桓王,平天孫也。

二十三年,桓王崩,子莊王佗立。莊王四年,周公黑肩欲殺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王殺周公。王子克餎燕。

桓王三年,鄭莊公朝,桓王不禮。五年,鄭怨,與魯易許田。許田,天子之用事太山田也。八年,魯殺隱公,立桓公。十三年,伐鄭,鄭射傷桓王,桓王去歸。

二十八年,定王崩,宗子去疾立,是為哀王。哀王立三月,弟叔襲殺哀王而自主,是為思王。思王立蒲月,少弟嵬攻殺思王而自主,是為考王。此三王皆定王之子。

考王封其弟於河南,是為桓公,以續周公之官職。桓公卒,子威公代立。威公卒,子惠公代立,乃封其少子於鞏以奉王,號東周惠公。

安王立二十六年,崩,子烈王喜立。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曰:“始周與秦國合而彆,彆五百載複合,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焉。”

二十一年,定王崩,子簡王夷立。簡王十三年,晉殺其君厲公,迎子周於周,立為悼公。

二十四年,晉文公卒。

五十八年,三晉距秦。周令其相國之秦,以秦之輕也,還其行。客謂相國曰:“秦之輕重未可知也。秦欲知三國之情。公不如急見秦王曰‘請為王聽東方之變’,秦王必重公。重公,是秦重周,周以取秦也;齊重,則固有周聚以收齊:是周常不失重國之交也。”秦信周,出兵攻三晉。

定王元年,楚莊王伐陸渾之戎,次洛,令人問九鼎。王使天孫滿應設以辭,楚兵乃去。十年,楚莊王圍鄭,鄭伯降,已而複之。十六年,楚莊王卒。

三十二年,襄王崩,子頃王壬臣立。頃王六年,崩,子匡王班立。匡王六年,崩,弟瑜立,是為定王。

四十五年,周君之秦客謂周曰:“公不若譽秦王之孝,因以應為太後養地,秦王必喜,是私有秦交。交善,周君必覺得公功。反目,勸周君入秦者必有罪矣。”秦攻周,而周勣謂秦王曰:“為王計者不攻周。攻周,實不敷以利,聲畏天下。天下以聲畏秦,必東合於齊。兵弊於周。合天下於齊,則秦不王矣。天下欲弊秦,勸王攻周。秦與天下弊,則令不可矣。”

宣王不脩籍於千畝,虢文公諫曰不成,王弗聽。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績於薑氏之戎。

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為孝王。孝王崩,諸侯複立懿王太子燮,是為夷王。

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命韓、魏、趙為諸侯。

十三年,鄭伐滑,王使遊孫、伯服請滑,鄭人囚之。鄭文公怨惠王之入不與厲公爵,又怨襄王之與衛滑,故囚伯服。王怒,將以翟伐鄭。富辰諫曰:“凡我周之東徙,晉、鄭焉依。子穨之亂,又鄭之由定,今以小怨棄之!”王不聽。十五年,王降翟師以伐鄭。王德翟人,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平、桓、莊、惠皆受鄭勞,王棄親親翟,不成從。”王不聽。十六年,王絀翟後,翟人來誅,殺譚伯。富辰曰:“吾數諫不從。如是不出,王以我為懟乎?”乃以其屬死之。

四十六年,宣王崩,子幽王宮湦立。幽王二年,西週三川皆震。伯陽甫曰:“周將亡矣。夫六合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動。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填陰也。陽失而在陰,原必塞;原塞,國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土無所演,民乏財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原又塞,塞必竭。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國之徵也。川竭必山崩。若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天之所棄,不過其紀。”是歲也,三川竭,岐山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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