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在經曆了紹興十年和紹興十一年幾次大戰的挫敗以後,作為向來驕橫的金國好戰分子,金都城元帥完顏兀朮(宗弼)也不得不承認:“南宋近年軍勢雄銳,故意爭戰”,籌算和宋媾和了。
可他還是低估了秦檜黨人的無恥與下限。
對秦檜而言,他巴望完結婚爹托付的任務,何況媾和對於金也好,對宋也好(他本身以為),為甚麼不去做呢。
趙構惱羞成怒,將他們處斬。
冇一會兒的工夫,嶽飛就吃上了熱騰騰香噴噴的飯菜。
畢竟嶽飛當時已經被消弭了兵權,厥後又被罷官,很難再對趙構與秦檜的賣國乞降政策構成停滯,更不成能威脅南宋皇權。
“莫須有?甚麼莫須有?”
太門生陳東和士人歐陽澈上書反對。
隨後便見呂布的鐵拳捏起,心中已是燃起了熊熊烈火。
從這今後,他一向引覺得戒,不敢輕殺南宋官員。
竟然用戔戔莫須有三個字就害了本身。
他千萬冇想到,本身在獄中冇有被這些人屈打成招,本覺得冇有確實的證據,不管如何也不會給本身科罪。
而嶽飛更是神采烏青。
“此等奸賊,就該殺之!!”
早在趙構即位之初,他奪職愛國名臣李綱,寵任權奸黃潛善和汪伯彥。
到了完顏宗弼來媾和的時候,有兩個點恰好戳中了南宋君臣的心。
但是,在抗金過程中,嶽飛屢立軍功,兵權在握,威高望重,深得軍心民氣,趙構天然會擔憂嶽飛會有功高震主之威,對嶽飛的疑忌愈來愈深。
在紹興十年秋,也就是1140年,完顏宗弼正式寫信給秦檜說:“爾朝夕以和請,而嶽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成以不報。必殺嶽飛,而後和可成也。”
“當時已賦閒的韓世忠因嶽飛入獄之事詰責秦檜,秦檜答覆: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當然了,如果隻是麵對對金國讓步乞降,以及消弭大將兵權這兩件事情,嶽飛並不是非死不成,也能夠僅罷官賦閒,獲得與韓世忠一樣的善閉幕局。
嶽飛的行動,不但獲咎了朝中大臣,就連天子的臉上也掛不住了。
對於全部南宋包含天子而言,嶽飛是軍功赫赫的將帥,又是身為在朝的高官,而宋朝向來特彆虐待臣僚,遵循宋太祖趙匡胤奧妙誓約的規定:“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違者不祥”,嶽飛的生命當然也受宋太祖誓約的庇護。
因而乎,嶽飛就成了這個路上的絆腳石。
也就是說,媾和能夠,但前提是得殺了嶽飛才行。
呂布更是氣憤的一拍桌子,震的碗筷都嘩嘩作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