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何常家裡的小妾菱花,因為脾氣剛烈,經常頂撞於他,成果被何常活活打死。打死人後,何常唯恐被髮明,便讓柱子幾個,把菱花綁在石頭上,沉入富春江心……
當日排衙,富陽縣的官吏們,看到了一個血紅著眼睛的縣太爺,聽到了他的定奪:
“唉……”司馬求歎口氣道:“攤上你如許的店主,真是費事啊……”
簡樸說來,雜犯極刑就是十惡、故殺人、反逆緣坐、監守內奸盜略人、受財枉法中死者以外的極刑。
升大堂則縣官必須穿戴朝服,六房三班吏役都要會合排衙,其慎重程度遠高過前者。按規製,普通隻要宣讀聖旨、奉旨辦差、或者有特彆嚴峻案件時,纔會升大堂!
“唔,不錯。”魏知縣點頭道:“那糧長的身份呢?這個也很費事。”
“東翁謬讚了……”司馬求一張老臉笑成了菊花。
這既是穿戴,又是典禮,當一件件服飾加身,魏知縣感到任務,也一分分壓在肩上。為天子牧民,為百姓主持公道,是本身穿這身朝服的意義啊!
加上洪武朝的糧長能夠麵聖,還負擔為天子彙集處所民情的任務,導致處所官對其心胸顧忌。又怕糧長撂挑子,遲誤了運糧,本身吃罪不起,是以虐待糧長,賜與秀才乃至舉人一樣的報酬,才成了處所官府的潛法則。
魏知縣板著臉對何常道:“本官想了一夜,你是本縣七糧長之一,另有一個月就要收秋糧了,本著太祖祖訓,我決定放你一馬!”
“但是動刑有動刑的費事。”司馬求苦笑道:“一者,屈打成招,將來輕易翻供。二者,打馬騾子驚,本縣另有六位糧長,見東翁突破陳規,不免會心生怨懟,比及收稅時節,八成會有費事。”
不一會兒,何常冇帶刑具,像漫步似的走上堂來,朝魏知縣拱拱手,算是施禮。
“哦……”魏知縣讀聖賢書靈光,對法律條則的研討,還隻是剛起步。不過也曉得,所謂‘雜犯極刑’,就極刑中性子較輕的一種,與‘真犯極刑’相對,處刑普通也較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