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能夠用刑的。”司馬求點頭道:“朝廷對糧長,並無像對生員、舉人一樣明文規定之虐待。隻是因為太祖天子正視糧長,糧長又關乎朝廷賦稅,處所官不敢獲咎,才陳陳相因罷了。”
不一會兒,何常冇帶刑具,像漫步似的走上堂來,朝魏知縣拱拱手,算是施禮。
二堂之上,魏知縣頭戴烏紗,身穿青色官服,胸前補著鸂鶒,端坐在大案以後,先提審了何福、柱子等一乾何府家人。
魏知縣讀了二十年的聖賢書,天然將賢人之言奉為圭臬。賢人說君子有九思,頭一條就是‘視思明’。君子視思明,要分得清是非,辨得明真假,要把人和事看得通透!
升大堂則縣官必須穿戴朝服,六房三班吏役都要會合排衙,其慎重程度遠高過前者。按規製,普通隻要宣讀聖旨、奉旨辦差、或者有特彆嚴峻案件時,纔會升大堂!
“東翁……”穿衣鏡上現出司馬求的老臉,他感喟道:“你真籌算豁出去了?”
他穿戴白襪黑履站在銅鏡前,兩個親隨為他套上赤羅青緣的上衣、下裳,然後清算衣領,暴露齊刷刷一道中單白領。然後圍上銀革帶、帶上掛著赤羅無緣的蔽膝。革帶以後佩綬係而掩之,最後垂下兩條表裡俱素的大帶……
“實在不必用刑,智取也可。”司馬求臉微紅心微跳道,實在他明天一早,就去找王賢問計,在他看來無解的困難,卻被王小子三言兩句,就給解開了。冇體例,上了年紀,腦袋就不靈光了……
“嗯,甚麼意義?”魏知縣不肯顯出本身的無知。但時候緊急,也隻能不恥下問了。
這既是穿戴,又是典禮,當一件件服飾加身,魏知縣感到任務,也一分分壓在肩上。為天子牧民,為百姓主持公道,是本身穿這身朝服的意義啊!
差一刻辰時,縣衙的六房三班,都換好了公服,在大堂調集,誰知縣老爺的隨堂主子卻過來告訴,鞠問改在二堂。
“都說糧長犯極刑能夠納鈔贖罪。我昨晚睡不著,翻看《大誥》,發明這一條出自洪武八年十仲春癸巳,‘糧長有雜犯極刑及流、徙者,可納款贖罪。’”司馬求輕聲道。
“先生果有良策?”魏知縣聞絃歌而知雅意,衝動的轉過甚來。固然孔曰成仁、孟曰取義,但不消成仁取義,那是最好不過的……
當實際與信心產生牴觸時,讓步的常常是後者。但對魏源來講,這個挑選特彆艱钜。這跟他的經曆有關,他是永樂四年進士,因春秋太小,麵相太嫩,永樂天子讓他進士榮歸,讀書候用,他永久冇法健忘陛見時,天子的溫言鼓勵、拳拳希冀……
待幾人在供詞上畫押,魏知縣一拍驚堂木道:“帶何常!”
“看座。”
簡樸說來,雜犯極刑就是十惡、故殺人、反逆緣坐、監守內奸盜略人、受財枉法中死者以外的極刑。
“哦……”魏知縣讀聖賢書靈光,對法律條則的研討,還隻是剛起步。不過也曉得,所謂‘雜犯極刑’,就極刑中性子較輕的一種,與‘真犯極刑’相對,處刑普通也較輕。
“唉……”司馬求歎口氣道:“攤上你如許的店主,真是費事啊……”
魏知縣板著臉對何常道:“本官想了一夜,你是本縣七糧長之一,另有一個月就要收秋糧了,本著太祖祖訓,我決定放你一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