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抓走,史女人曉得,台灣的事情能夠把東印度公司牽涉出去,但多少另有周琅組建的中國公司作為緩衝,可這些人一旦進入官府的大牢,一個弄不好可就很難活著出來了,對於滿清的法律,史女人真的是充滿驚駭,因為他就曾經曆過近似的事情,那件事到現在都讓感到深深的慚愧。
但這些都冇有效,傲慢的中國官員底子就不睬會這些夷人的在理取鬨,這個期間,居住在廣州的洋人被稱作番鬼,不能呈現的婦女被叫做番婦,兩廣總督隻答應番婦居住在澳門,就已經算是格外開恩了。
是以普通洋船不但會遵循各種潛法則掏錢,也會遵循官府的要求,老誠懇實接管稽查,除非是那些私運船,端莊來廣州貿易的,都會留下成套的公文備案。
當然這些辦理,相對於當代關隘辦理來講,是顯得粗糙了一些,但流程中還是相對鬆散的,是廣州處所摸索了幾十年構成的流程。
趕巧了,粵海關監督的奏摺才上上去,就又有三艘英國商船聽到在了廣州,並且又是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船。
那這些資訊對比了之前哈拉爾的交代的環境,海關監督欣喜的發明,這三艘船竟然就是哈拉爾交代的五艘船中的三艘,海關監督當即就鎮靜了,感慨本身真是功德成雙,這奉上門來的功績是一件接一件。
按照哈拉爾的交代,周琅從印度不久前又弄來了五艘大船,粵海關監督心中疑慮乍現,頓時讓人將這三艘船的質料送過來查驗,粵海關耐久辦理海貿,對洋人船隻收支廣州都有一整套辦理體例。
他們能有財力打造專門的船,實在就是因為引水這項停業有豐富的利潤,因為是跟官府合作的把持停業,以是免費非常高貴,一小我常常就得30個銀元,洋人也冇有挑選的機遇,乃至鴉片戰役以後,英國人乃至將引水權當作一項特權,寫入了條約中,今後洋人能夠自在雇傭他們想要的引水員,而不消受製於官府發放牌照,經常訛詐洋人的那些引水員了。
這些獲得答應的良民引水員,“至期出口等待,限每船給引水二名,一上船引入,一星馳稟報縣丞,申報海防衙門,據文通報,並移行虎門協及南海、番禺一體稽查防備。其有私出接引者,照私渡關津律從重定罪。”
這一套辦理法度,讓三艘英國商船還冇有到廣州,相乾檔案就已經送到粵海關備案了,普通環境下,這些檔案是冇人會看的,可海關監督現在不是正上心為天子分憂,睜大了眼睛在抓這件功績嗎,以是就檢察了這些公文,成果一查就真查出來了。
引水員比及洋船以後,每船必須有兩個飲水,一個上船引水,另一個則用最快的速率跑去將洋船的檔案稟報澳門縣丞,縣丞則查過以後移送海防衙門,虎門海軍以及南海和番禺縣等衙門。引水員如果敢擅自帶洋船入珠江,就會被治重罪。
但這三條船,可都是端莊的東印度公司的船,船上具有強大的武裝力量,並且他們確切有把柄在手,加上明天海關已經在東印度公司抓過人了,從船長到大班都不敢讓三艘船的船長海員被官府抓走。
這類規定讓洋船必須先到澳門,在澳門海關雇傭那些官府裁定的良民充當的引水員,然後才氣進入珠江。
因為清廷一向出於強勢職位,以是這些年洋人一向都很誠懇,固然心中非常不滿,可很少有人應戰這些禁令。他們隻能自嘲,“我們這些不幸的廣州本國人,都是身不由己的修羽士,就連女人的聲音都是一種豪侈品,廣州的官員是不答應他們的本國同性們享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