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如此,東印度公司大班還收到了一封兩廣總督的斥責信,指責他們冇有在案發當時就交出人犯,給東印度公司峻厲的警告。
他是來出訪的,但登陸後本地官員就給他的船上插上了貢使的旗號,彷彿他是一個屬國進貢的使者一樣,他麵見英王的時候,也隻需求單膝跪地,但中國人卻逼迫他雙膝跪地,他隻用雙膝膜拜過上帝。
此時大班布朗收到了馬嘎爾尼的複書,奉告他不吝任何代價讓兵士突圍,不能讓這些海員和海員落入清軍手裡。
馬嘎爾尼封閉珠江口就是為了威懾,可發明對方底子不吃這一套,光是封閉明顯冇法讓對方讓步,因而馬嘎爾尼開端進犯炮台。
布朗曉得跟官府對峙很嚴峻,但本地官府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有錢就能辦事,有錢就好辦事,實在早在1722年的時候,就曾呈現過近似休斯密斯號如許的洋人殺人的事情,當利用2000兩白銀就停歇了事件,隻可惜休斯密斯號事件的時候,東印度公司措置這些法律題目的經曆還不敷豐富,成果冇有提早辦理,冇比及開庭,人就被奧妙吊死了。
如果將這些人交出去,被本地官府審判出他們跟台灣有乾係,布朗不敢包管對方會不會詳細辯白英國東印度公司和周琅組建的中國東印度公司之間的法律乾係,而是直接將這些人全都正法。
姐夫的職位見長,盛住的職位也水漲船高,不但官越做越大,還都是肥缺,比如外務府大臣,糧道之類的官他都做過,但最肥的還是粵海關監督這個缺。粵海關被稱為天子南庫,收取的稅銀實在並不上交給戶部,而是直接交給外務府,因為海關就是歸外務府管的,錢都是天子的內庫統統。
布朗實在是不睬解為甚麼此次海關對抓人如此固執,遵循他的體味,粵海關的盛住大人但是一個非常喜好銀子的人,甚麼樣的銀子他都敢拿,甚麼樣的事情他都敢兜著,可此次竟然就是不肯通融。
可他冇太不體味中國的司法了,那是有法但冇有法製,法律放在那裡一定會照章履行,炮手被交出去後,底子就冇有顛末嚴格的審理,直接就被絞死了。
那是在1784年,距今已經疇昔了十年,當時候布朗也不是東印度公司駐廣州的大班,還隻是一個小小的書吏。
當時呈現瞭如許一件事,一艘名叫休斯密斯號的商船到達廣州,遵還是例,為了表達遠航到中國的高興,船長命令鳴放禮炮,但呈現了不測,導致兩個圍觀的中國人滅亡。
此次好輕易碰上了台灣六合會叛逆還勾搭洋人這類大案,他如何能夠為了一點錢,就放棄這麼一個立名立外乃至名看重史的機遇呢。
因為對方底子就不跟他構和,打不過對方也不來打擊,就這麼耗著,派兵對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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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當時馬嘎爾尼都接管了,成果乾隆冇承諾他任何前提以後,他頓時感覺之前那些要求變得不能接管了,感受本身英國名流和貴族的莊嚴遭到了欺侮。
本地官府激烈要求船長交出罪犯,要求把炮伎倆辦,為了威脅休斯密斯號交人,官府還綁架了一名海員。當時東印度公司也遭到本地官府的壓力,唆使船長交出肇事海員,當時東印度公司的大班表示這名炮手會遭到公道審理和廣大措置,因為按照他對中國法律的體味,形成不測滅亡的當事人能夠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