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師爺此計,起首安撫了苦主燕家,顯現了官府公道忘我。最後裁判時再悄悄方向顧家,約莫也就兩碗水端平了。
顧煊以嗓門大小來選人,得益於他長年湊熱烈的豐富經曆。
這類時候嗓門大常常就能代表民意。到底縣尊老爺做在堂上,隔開二三十步呢,嗓門小的民意他也聽不見呀。
房縣令皺著眉頭,強壓肝火,低聲道:“何事?”
將死未死的小孩是燕家三房共子,他如果死了,這麼一大戶人家就絕了後。他家叔伯姑姨全都要擠出去,不然就守在衙門門口又哭又鬨。
徐小樂仍舊低頭跪著,一言不發,呆若木雞。
隻要火簽落地,徐小樂的屁股就得著花了。
燕家是苦主,照顧照顧倒也說得疇昔。恰好被告家也有帖子送來,竟然還是姑蘇府一流鄉紳――顧家!
房縣令又按了按額頭上的汗,清了清喉嚨,一拍驚堂木:“堂下所跪何人?因何告狀?”
房縣令探頭看看擺在燕仲卿和徐小樂中間的不利孩子,傳聞還冇死,在他看起來卻和屍身冇甚麼辨彆。
房縣令那裡見過這麼無禮的小伴計,氣得牙癢:“猖獗!當堂受審見了官長,竟不可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