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看來,郡以下的縣,是秦朝統治機構中關頭的一級構造,是從中心到處所當局機構中具有相對獨立性的一個單位。
但建立甚麼樣的處所行政機構,這在秦同一六國以後是經曆了一場狠惡爭辯的。
在秦始皇同一天下之前,縣大於郡,千裡百縣,縣有四郡。
周王室的親戚一旦獲得了他們的地盤,立即相互冷淡和停止戰役,而天子則有力禁止他們,以是結論是“置諸侯不便”。他力排眾議建議實施郡縣製,並獲得秦始皇的采取。
彆的,另有賣力處所治安併兼管公文通報的“亭”。
在三年以後便想渡江攻打西周在漢中安插的重鎮,但是第一次失利了,因而返國養精蓄銳,以後兼併了四周的國力弱弱但物質豐富的權國,改權國為權縣,熊通命權王做縣尹。
戰國期間,縣的設置已較遍及,並竄改成作為處所政權而實施官僚軌製的縣製。縣令為一縣之長,由國君任免。縣之下有鄉、裡等作為國度對住民停止節製的基層構造單位。
由國君任免處所官,這軌製使分離的權力層層集歸中心,製止因分封而導致分裂。
以丞相王綰為首的群臣,主張相沿周朝以來的封國建藩軌製,分封諸皇子為王。他們的來由是無益於統治新征服的六國地區。
秦穆公九年(前651),晉公子夷吾(即晉惠公)對秦國使者談到“君實有郡縣”,為秦國設郡的最早記錄,也是中國汗青上最早關於郡製的記錄。
郡縣製,是中國當代實施的中心集權體製下,郡、縣二級政權的處所行政軌製的總稱。是分封製以後呈現的處所辦理行政軌製。
滿萬戶以上的縣設縣令,不滿萬戶的設縣長。令、長為一縣之首,掌全縣政務,受郡守節製。
這一期間的郡職位比縣為低,但縣與郡之間並無相統屬的乾係。到了戰國期間,馳名可考的最早設置的郡當為魏文侯時的西河郡(吳起曾為西河守)、上郡和楚悼王時的宛郡。
縣以下設鄉、裡和亭。鄉和裡是行政機構,亭為治安構造。
縣令下設丞、尉。縣尉賣力一縣的軍事和治安。因為秦王朝政權具有軍事獨裁的特性,以是縣尉的任務特彆沉重,舉凡統統軍事、治安、征發徭役、辦理士卒等事,均要由縣尉主持完成,稍有不對就要遭到峻厲製裁。
相較於分封製,為甚麼郡縣製更能保護一個國度的高度同一辦理?
春秋期間已有縣、郡的設置。春秋的縣可分為兩種範例:楚和秦的縣都直屬於君主;晉、吳的縣多是卿大夫的封邑。
唐朝柳宗元寫有政論文章《封建論》,以為中國分封軌製是百害而無一利,並闡發了郡縣製的優勝性。
從公元前230年攻打韓國到前221年滅齊國結束,總計10年的時候,前後按挨次毀滅韓、趙、魏、楚、燕、齊六國,結束了中國自春秋以來長達500多年的諸侯盤據紛爭的局麵,建立了中國汗青上第一個君主中心集權國度,即秦朝。
春秋期間,跟著世卿世祿製被官僚製的代替,處所構造也逐步由采邑製轉為縣製-郡製。
這個時候縣的建製高於郡。開端時,縣和郡都是有國君派官駐守,厥後為了擴大兼併和抵抗內奸的需求,就成了牢固的處所政權構造,有權應變邊疆的突發事情。
權王兵變。楚王熊告訴出兵平亂,將權王帶回楚國把守,又在權縣提拔人才做縣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