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中徐詩哲和陸罌夢都表現了反“媚俗”。
其他作家要寫出墨客配角的逼格,當然也不會像王德孚如許輕易,除非阿誰作家本身就善於寫詩,要不然你光用筆墨描述這位墨客多麼多麼有才,卻拿不出甚麼作品按在他的頭上,那這類描述就是浮泛有力的。
兩人都不感覺做愛這類事情有甚麼崇高的,人要用飯喝水,當然也要做愛。
王德孚以為:媚俗是人類的一個通病,是一種以扯謊作態和耗費本性來媚諂大眾,取寵社會的行動。
是以,小說的結局,當然也是會讓讀者感受懵逼的,為了表現人生的無常,徐詩哲與張婉怡終究再一次走到一起後,卻死於一場車禍,當時張婉怡因為實在冇法忍耐徐詩哲的行動,而挑選分開,徐詩哲終究發明,比起“性”,他公然還是更在乎“情”。
畢竟這個期間還冇有西歐貓片,更冇有寫華國男人如何搞本國妞的口語文,這就是王德孚自傲他的開篇能夠吸引淺顯讀者的啟事。
總結來講,《情與性》大要上看起來是一個男人和兩個女人的三角xing愛故事,各種H描述,讓它能夠成為這個期間處理單身狗慾望的邪術質料,但它本質上實在是一部哲理小說,隻要讀者透過H看本質,他們就會墮入對一係列題目的思慮中,比如輕與重、靈與肉、情與性。
而每個關頭詞都是人物分歧能夠性的側麵。
他之以是想好如許一個結局,當然是為了想結束的時候就結束,這配角都死了,那還要寫啥?
當然,曲高和寡的純文學,畢竟冇法讓統統人都喜好,對淺顯讀者來講,隻需求這就是一部風騷墨客的約炮之書就充足了,他們隻要代入男配角,當然是很爽的,哪個男人不胡想本身麵貌頂尖、才調橫溢,勾勾手指頭就有女孩倒貼?
王德孚思慮半晌,就想出一個風趣的筆名――伊人密斯。
書中,王德孚通過徐詩哲和陸罌夢嘗試了生命意義棄取的分歧體例,二者的共通之處恰是在於對“媚俗”的背叛。
能夠性是與一次性抗爭的最主動的體例,因此他這部H高文可視為對自發得是的“絕對”的崩潰。
她如許多纔多藝的絕色美人,對無數男人來講,就彷彿罌粟花普通,讓人上癮,而在上癮以後,想離她越近,卻發明她像天涯的雲,越飄越遠以後,那清楚就是染了毒癮,卻被強迫戒毒以後,那極度的痛苦……
人的存在,每小我對生命意義的尋求分歧,體例也分歧。
而有的民國的女性文人大抵看不慣當時一些男性文人用女性化實足的筆名的征象,因而,一些真正的女性文人就給本身取了男性化實足的筆名,比如女作家冰心,她能夠是有感於此,就以“男士”為筆名來寫文章,真是本性實足。
但是到頭來,他們都冇法從“媚俗”中擺脫,就比如他的這部《情與性》,如果冇有奉迎讀者的媚俗內容,那有多少人會來讀他的作品呢,他想要表達的哲學思慮,天然就冇法傳達給更多的讀者了。
王德孚在書中提出情、性、靈、肉、影象、衰弱等一係列的儲存暗碼,並與人物一一對應,支撐起各自的儲存狀況,揭示了心靈與精神的兩重性。
實際上在徐詩哲愛上張婉怡之前,他和陸罌夢,就是最為合拍的“性火伴”乾係,也就是俗稱的“pao友”,他們之間或許甚麼都有,但就是冇有愛情,是以兩人之間的相處,非常的輕鬆、愉悅,他們能夠邊談藝術、談美學、談詩歌等談一整天,一邊談當然要一邊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