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宋帝國_第三十四章 徐州條約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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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齊王就同意了戴言的要求,接著齊王又遊說了魏王同意訂立這麼一種肯定各國乾係的條約。因為此地地處滕國,位於古九州的徐州,是以大師都稱呼此條約為徐州條約。

“當然需求。”戴言說,“這類內容是肯定了國與國之間的乾係,我等當然需求盟誓。但是此次盟誓分歧於以往,以往之盟誓大多為國度間締盟所用。但是此次盟誓,各國之間卻並不必然需求締盟,隻是肯定一下大師的乾係。而確認國度間的乾係用盟約這個詞有些不太得當,小子覺得改用條約為好,齊王覺得如何?”

隨後齊王又對戴言說道:“子偃,既然你說各國之間相互承認,那麼我等是否需求將此內容停止盟誓?”

隨後魏王公然親身向惠施問起了兩人間的辯論,惠施也不敢坦白,將其照實陳述給了魏王。

而此次相王之會的配角齊王田因齊則是非常歡暢,因為此次相王之會肯定了他“王”的職位,今後鄒、魯、滕等小國必須以對待天子的禮節來對待他。而他也能夠藉著這一權力,將齊國的權勢更深的紮到這些小國中間去,這纔是真正對齊國無益的處所。而完成了他的霸業,將齊國帶到這一境地的功臣,齊王當然是不會鄙吝的。

戴言發起這個條約既然是肯定各國的法理和各國之間的乾係,那當然是要列都城承認的原則才氣寫出來,略微有些爭議的戴言都冇有收納。因此最後構成的此條約,內容非常簡樸:1、齊國、魏國、韓國、宋國、中山國等相互承認其為獨立主權國度,韓國,宋國,中山國承認齊國、魏國為王國,稱呼其國君為王。2、國度間的乾係有兩種,戰役狀況與戰役狀況,一國對另一邦交兵,須提早宣戰。三,各國使節出使他國,應視其為該國國君之代表,需以禮相待;一國使節該當有交際豁免權,兩國訂交,不斬來使。

六月,齊王接連停止了一係列的封賞。先是擴大了齊相鄒忌的封地,隨後又加封鄒忌為成候。對於首倡稱王的田嬰,齊王則封其為靖郭君,封地為齊國新並的薛國。由此,田嬰開端被人稱呼為“薛公”。齊國彆的各大小功臣都有封賞。而對於齊國宗室中權勢最大的田戴(陳戴),齊王也不吝犒賞,封其到蓋邑,食邑萬戶。

徐州相王之會多了這麼一出插曲,這也令得在場的諸侯貴族們對於子偃這個年青的宋國公子刮目相看。誰都冇有想到,一個小小的年青公子,竟然便能夠肯定列邦來往的法則。這些諸侯貴族們都恨不得歸去將本身的兒子孫子們經驗一頓,好好向這位宋國公子學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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