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沐浴扮裝的工夫,就聞聲這倆貨敲了能有十幾次門,就快被活活煩死了。好歹是半年以來第一次見金子奇,我把我獨一能上得了場麵的一步裙穿上了,就是在上李東明的車讓我出醜的那條。在我把頭髮吹成大卷的時候,我聽到我哥乾嚎著砸門:“都特麼快天亮了!你甚麼時候變這麼磨嘰的!!嗷!!!”我塗上口紅,終究能夠出門。一開門,我哥和金子奇在沙發上齊齊地瞪著我,半晌冇有人說話。我覺得我那裡穿錯了,回身回到屋裡又照著鏡子看了看。鏡子裡的我,和半年前絕然分歧了,那些皮膚的瑕疵在完美的底妝下消逝無蹤,眼妝微醺更顯眼波流轉,口紅色嬌卻不豔,融在團體妝容裡方纔好,頭髮翩軟疏鬆波浪而下,修身的一步裙在肥胖的身形上籠出了本應隻屬於女人的S曲線。我不再是阿誰隻會讀書的紮著小辮子的小女孩了,我是和琪琪一樣的美人了。我重新走出門,金子奇和我哥已經站起來,金子奇規複了嬉皮笑容說:“你這半年冇少捯飭啊!”我哥反身給他一拳:“我警告你!這是我妹!你小子不要動歪心機啊!”金子奇非常利落地反手把我哥撂倒在沙發上:“你妹咋啦!”我哥胳膊被製住,隻要叫苦連天的份,趕緊告饒:“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
北京從冇這麼大的雪。路邊綠化帶裡的冬青都不見了,被蓋成一坨一坨小土丘。大雪擋住了以往街道上的泥汙水漬和滿地菸頭,這都會冰清玉潔得像個月上宮殿。金子奇礙於我哥,並不與我多說話,隻趁我哥不重視時向我眨眨眼睛。他還是一模一樣地帥,冇有任何竄改,如同這座城,安適清寡,統統的喧嘩熱烈都是不被影象的秋風落葉,自發得清閒罷了。很多年後,北上廣的一多量人挑選逃離北上廣,回到像小城如許的處所。我相反,我挑選來了香港。因為生於小城,善於小城,在這裡留下愛恨情仇,有過顧慮有過嫌棄,就了悟了統統的閒適和困頓。知之太深,冇有一絲妄圖,就再也回不了頭。
金子奇曉得我返來今後,就一向用BP機呼我出去玩。可我被將來的誇姣氣象迷住了眼,隻放縱本身在寫小說的歡愉裡。一時之間,我是全部論壇小說更新最快的寫手,風頭一時無兩。終究有一天,金子奇急了,找了個來由就纏著我哥來了我家。我正在我哥房間用他的電腦衣衫不整地寫小說,對,我爸媽給我哥這個隻會用電腦打遊戲的敗家子買了個最新款的電腦,卻讓我這個北大的高材女每天耗在網吧裡為了賺點零費錢刷夜。至於我哥已經買了一個手機,而我還在用他兩年前淘汰下來的BP機這類事情,我早已經見怪不怪了。金子奇和我哥推開門時,我的頭髮已經兩天冇洗了,縷縷清楚地頂在我一天冇洗的腦門上。金子奇爆笑:“北大把你如何了!咱不去了!”我把咬了一半的蘋果朝他腦門砸疇昔。我哥感覺我給他丟人了,催著我:“從速去沐浴,早晨出去玩!”我已經破罐子破摔了,歸正最醜的模樣已經被他們瞥見了:“去哪!爸媽必定不讓我出去!”金子奇誇大地捂著眼睛:“你從速去沐浴吧!我都冇眼看你!”我哥彆離給了金子奇和我一個白眼:“爸媽去咱爺爺家了!彆特麼廢話!從速!良宵一刻值令媛!”傻貨!良宵個屁啊!我哥連一句端莊的詩詞都不會用。我也懶得改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