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_第14章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知不知上章》第七十一

臣真述曰:夫有知其所知,而不言其所知,此人之上也。蓋有不知其所知,而強言其所知者,是人之病也。故知此妄知為病,則不病也。至於用兵之機,尤在於此。唯聖與賢乃能知之也。

《人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信言不美章》第八十一

夫善德善言,天之道也。賢人奉而行之,豈容辯偽生乎其間!又曰:“賢人不積者”,此言賢人非無積也,但以其財積則能散之,德積則能行之,故下文又言:“天之道利而不害”者,終欲重明賢人象六合之大德,以佐佑生生之理,故又曰:“賢人之道,為而不爭。”夫賢人以是貴之者,有為也。今此乃言“為而不爭”,何也?臣覺得此之一章乃是八十篇之末章,此之一句又是五千言之末句,故知言之宗、事之君,其義儘在此矣!此蓋不言有為與有為,而直言為者,欲其人君為有為也;又欲其為不為也,其義明矣!夫一家不爭,即鬥訟息矣!一國不爭,即戰陣息矣!天下不爭,則撻伐息矣!夫鬥訟息於家,戰陣息於國,撻伐息於天下,此賢人之理也,故曰:“賢人之道,為而不爭。”其此之謂與!

臣真述曰:此章言為君之道,雖大國之強,亦常須自為卑小;雖有眾庶之力,亦常須自示寡弱。夫自為卑小者,且無矜大之過,不失謙柔之道;自示寡弱者,且無恃賴之尤,不失限防之備。設使國中有什人之豪、百人之父老,亦不任用以生其必。夫如是,則人各懷戀其生,畏重其死,既安鄉土寧、遠遷徙又饋餉不可,則舟車無所用。戰役既息,則兵甲無所陳。天然人致承平,以複結繩之政,由是甘其食、美其服,止足存於衷也;安其居、樂其俗,風化行於時也。天然鄰國對境,無相覬覦,詐偽不可,忠信為寶,不相姑息,俱無聘問之私,不懷隱欺,自絕來往之禮,故曰:“民至老死,不相來往也。”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