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1_第六十八章不爭之德,用人之力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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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下者,民氣悅服而願為之用也。

--憨山德清

--鄧琦三

善治士卒者,慈以愛人,不先犯物,故不為剛武。長於戰役者,唱而後應,不好淩敵,故不至威怒。長於勝敵者,不以利動,因勢而取,故不為先舉。所謂天道天然,其間無巧。

過後,陳瓘說:"當初我是決計謙讓,因為我深知讓步能夠製止正麵牴觸,不然史學早就被廢除。"正因為陳瓘有"不爭之德",以是免除了一場膠葛。不逞一時之快,不逞一時之勇,這恰是陳瓘的聰明。

陳瓘不爭免膠葛

典範故事

長於勝敵者不與仇敵正麵爭鬥。

譯文

--範應元

1.本章進一步申明不爭有為的事理。不爭則無往而不堪,有為則無所不為,本身不著力,天然有人代為著力。這是合適天道的,也是高深的聰明。

長於戰役者不等閒被人激憤。

解讀心得

3.長於用人者,不是以強權製人、管人,而是充分尊敬人、信賴人、包涵人,謙下待人,一視同仁,使之才氣得以充分闡揚,從而做到人儘其才,才儘所用。上不吃力,下不逆反。如許高低調和,團隊的戰役力無窮。

前人校注

善用人者為之下。

是謂不爭之德,

實在,陳瓘早就發覺到蔡卞的詭計,以是他登科的前五名都是推許王安石學說的學士,以及研討經學的博士,但從五名今後,他登科的都是研討史學的墨客,這讓蔡卞找不到誹謗的藉口。

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也。即不爭之德。

4.一小我的才氣有限,以是聰明人長於借力,拿來,為我所用。所謂集思廣益,眾誌成城,集眾之力,鑄成不倒長城。

這就是借用彆人的力量,

宋朝時,有一個名叫陳瓘的人,被任命為科舉主考官。

學業人有誌於謙德,則必尊而光,況賢人無我之至乎?

[4]配天:合適天道,合適天然之道。

善為士[1]者不武[2];

善勝敵者不與[3];

[5]極:標準,原則。

--範應元

是謂配天[4],古之極[5]。

王安石的半子蔡卞早就對陳瓘不滿,想藉此讒諂陳瓘,進而不準史學。他找出陳瓘的不對借題闡揚說:"此次的主考官是陳瓘,他定會全數拔取史學學士,而免除精通經學的學士,因為他們抵抗王安石所倡立的學說,還會粉碎朝廷現有體製。"蔡卞盤算主張後,就隻等陳瓘拔取學士。

--河上公

是謂用人之力,

善戰者不怒;

善戰者不怒,後而不先,應而不唱,故不在怒。

--河上公

不武者,靜極不動也。善為道之士,至清而不動。善戰者,聽天機之天然,不假造作,無繫於心,無關於情,無動於念,聽天機之自轉,無毫髮之染,故不怒善勝敵者。強則多敗,柔則克之。

2.真正能戰役的,不是盛氣淩人、英勇激進、肝火沖天的人,相反,是荏弱的,平和的,不與人正麵牴觸的,也不必本身著力的人。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最高超的戰術就是心機戰術,就是以德為術。心中守道,靜觀機會,故能待機而動;心中有道,故能得道多助,不必本身著力,從而戰無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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