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1_第三十七章不欲以靜,天下自定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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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欲:指貪慾。

--河上公

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知名之樸。

[5]定:安寧。

道常有為[1]而無不為。

2.有為而無所不為,是一種高超的聰明。落實到辦理上,就是不自專,信賴人都有自我辦理的才氣。如許,便可做到罷休,聽憑大師自發自治,如許,天然能物儘其用,人儘其才,各得其所,皆大歡樂。

[2]守之:守道。

解讀心得

知名之樸,夫亦將不欲。

侯王若能守之[2],萬物將自化[3]。

1.本章作為《道經》篇的最後一章,總結性地申明道有為而無所不為。有道之士深察物理,看到萬物有自我發展的才氣和規律,以是遵守天然、平靜有為,如許就能做到萬物不受滋擾地天然發展,各適其性,各得其所,各有所得,如許天然天下承平,天人合一,一派平和。以是說有為而無所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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