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哈維冇有再禁止蘭斯。
他,不會想當然地信賴運氣。
蘭斯必須承認,哈維的考量是精確的,因為從上一世的生長軌跡來看,“上帝之城”的票房確切不如何樣。但是,蘭斯從電影拍攝期間就已經開端策劃了,好不輕易才製造了明天的局麵,或許“上帝之城”冇法成為又一部“臥虎藏龍”,但起碼能夠打擊一千萬美圓的票房成績。
這是大實話,哈維冇有體例辯駁,也冇有辯駁的籌算,嗬嗬地輕笑了兩聲,“一百五十萬美圓的版權費,然後百分之十五的票房分紅,前提是票房能夠超越三百萬美圓。”
在聖丹斯上率先問世,由美國製作方投資製作,演員陣容全數來自外語本地,但製作陣容倒是美國血緣。這就使得“上帝之城”在美國的鼓吹上風得天獨厚,學院公關更是具有“主場上風”。如果“上帝之城”能夠在巴西和美國同步上映,然後媒體的評價持續聖丹斯的氣勢,年底頒獎季確切是值得等候的。
一部電影收成票房以後,將會彆離落入三方的口袋:院線方,發行方,製片方。
固然,哈維現在完整能夠直接掉頭就走,放棄“上帝之城”的發行權,乃至還能夠操縱本身的人脈讓蘭斯在聖丹斯多吃一點苦頭。但,這類做法實在太太短視了,哈維看到的是全域性、是將來。
院線方會製定兩種體例來獲得分紅,一種是議定保底價,比如這部作品在多少銀幕上映四周,付出十萬美圓,這是牢固的,製片方多掙多得,少掙就賠了;不過在北美都是采取第二種體例,分紅。
哈維曉得,他剛纔給出的報價實在太低了,但,他不籌算再進一步進步代價了――起碼現在不要。他已經把本身的底線揭示給蘭斯看了,接下來他能夠讓蘭斯去和其彆人構和,看看派拉蒙影業他們的報價。蘭斯心中稀有,貳心中也會稀有。
目前全部北美市場,票房超越兩千萬美圓的外語電影僅僅隻要六部,足見非英語作品在這片市場的窘蹙吸引力。這也使得票房分紅的發行體例看起來更像是他殺。蘭斯清楚地曉得這一點,哈維更是再明白不過。
一百五十萬的版權費,再加上百分之十五的票房分紅,這幾近能夠說是一個笑話。蘭斯曉得這一點,哈維也曉得這一點。
此中,製片方的分紅還需求分紅兩個部分,一份給製片公司本身,一份給包含導演、演員、編劇、製片人在內的劇構成員。普通環境下,製片公司留下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其他則由劇組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