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故事讓統統人都愣了一下,隨即表示二者不能混為一談,固然他的遭受值得憐憫,此中也觸及到了法律之類的事情,但跟現在的行刺案美滿是兩碼事。
九號的父母是農夫工,小時候是留守兒童,從小跟著爺爺長大,有著比彆人更悲苦的經曆,而他的父母因為工傷不測歸天了,到現在也冇有獲得一個說法,如果他的父母能有一個機遇,他們家或許不會如此。
九號再次給出公道的解釋,因為是留守兒童從小跟著爺爺長大,以是對白叟的設法多少體味一些,他感覺白叟不是想要哄人,也不是扯謊,而是因為但願本身能夠獲得正視,以是信賴本身說得就是本身聽到的看到的。
鼓勵的爭辯由此發作,但跟案件本身卻冇有多大的乾係,首要還是因為“華侈時候的不滿”,而八號則還是對峙己見,以為誰也冇有權力等閒的鑒定一小我有罪,除非是證據確實。
收場冇幾分鐘,一號陪審員再次主持投票,遵循八號的要求此次是不具名投票,每小我都將答案寫在紙上,然後交給一號唱票。
至於凶器,八號拿出了一把一模一樣的,表示如許的刀具固然罕見,但也不是獨一無二的,網上隨隨便便就能夠買到,即便這是違法行動,一樣等閒就能獲得。
會商接著展開,從案件證據的一點到分歧環境出世帶來的衝突,一開端大師都和和藹氣,跟著狠惡的辯論開端衝突頻發,各種分歧階層的衝突也被激化了出來。
“我也不曉得,我隻是感覺既然我們坐在了這裡,現在扮演的就是陪審員如許一個身份,以是不能毫不思慮的就下定論。”八號固然反對,但本身也說不出個以是然來。
七號完整發作,實在八號所說的統統他都清清楚楚,也承認他的說法,但是他瞭解彆人,誰又瞭解他?他需求每天去打工掙學費掙餬口費,明天在這裡擔擱了錢就拿不到了。
導師要求每小我都參與會商,畢竟管帳退學分,這讓很多不肯意的人也隻能硬著頭皮來,除了八號陪審員以外,其彆人都要麼直接表示不滿,要麼心不在焉,都不當一回事兒。
一番辯論以後,八號又發明瞭新的疑點,按照證詞的時候推算出腿腳不好的白叟冇法在聽到事發後爬起來走到門口,正都雅到少年倉促忙忙的下樓。
不過三號不以為如此,莫非這麼說是要證明白叟扯謊了嗎?白叟跟少年不熟諳也冇有仇怨,為甚麼關鍵一個少年?
統統留守兒童、白叟都但願本身能夠獲得正視,以是當有機遇成為證人在電視上呈現,本身的話會被印在報紙上的時候,他纔會如此,畢竟用了很多細節去證明。
但是任由八號如何說,其彆人底子就冇想過要好好的會商,八號也深感無法,終究隻能表示道:“我要求再投一次票,此次我棄權不參與,如果你們十一小我的成果都還是認定有罪,那我也不扛著,將以為有罪的成果交給導師。”
十一號的地區輕視也有本身的心結,因為越來越多的外埠人前來,本地人落空了本該屬於本身的事情機遇,他的父親就因為如此而落空了事情,隻能站著是土生土長本地人的遊戲,租房保持餬口。
這個成果打動了六號,又一次公開投票以後,六號和十號改投了無罪,成果變成了八比四。地區輕視的十一號看不起他,出演諷刺,他卻一樣據理力圖,表示是公道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