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蓮花在本案中的一係列反應,合適受暴者以暴製暴案件的普通特性,從我們研討家庭暴力的學者角度來看,姚蓮花殺人手腕帶有較著的性彆特性,其犯法手腕不殘暴,主觀惡性不大,不具有社會傷害性!
對證據2、3、4 ,實在性無貳言,但葉添龍存在家庭暴力和婚內出軌等錯誤,並不是姚蓮花能夠利用暴力殺人的藉口,任何人都無權利用私刑殺人。
姚蓮花連連點頭,大聲應是。
冇有必然的職業知己和法學素養,許玲也當不上十佳公訴人。這個許玲不簡樸啊,李超心中暗自想道。
正在李超思考的時候,又是一道敬佩的目光望過來。
三是被告人的殺人體例帶有性彆特性,常常趁施暴人熟睡或酒醉之際偷襲。
四個孩子孤苦伶仃,隻能跟著爺爺奶奶餬口,真的很不幸。世人也是一陣扼腕感喟,孩子何其無辜。
最小的兒子現在才3歲多一點。恰是最需求媽媽的時候,可惜姚蓮花現在已經深陷圇圄,冇法賜與孩子們心疼。
許玲質證結束,審判長孟清歌嚴肅地說道:“本庭調查幾個題目。請被告人照實答覆!”
審判長孟清歌接著發問道:“被告人姚蓮花,你是否悔罪呢?”
我很悔怨那天的打動,做下不成挽救的錯事。葉天龍固然一向打我罵我,但是貳內心還是有我的,他畢竟冇有打死我。而我一時打動,竟然殺了他!
姚蓮花也是流著淚重重地點頭,盛滿淚水的目光讚成感激地望著劉豔。這個專家將她心中的委曲都說了出來,姚蓮花有種痛快淋漓的感受。
對被告人姚蓮花如何量刑應當按照全部案情,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法情節,主觀惡性和社會傷害性。”
對證據5,實在性、合法性無貳言,被告人姚蓮花的行動確切構成自首,但對其不是當然減輕懲罰。遵循《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犯法今後主動投案,照實供述本身的罪過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法分子,能夠從輕或者減輕懲罰。
接著,姚蓮花的目光轉移到李超馴良若身上,她的眼神中儘是衝動與鎮靜。真的太感激李超和林善若兩位狀師,如果不是請了他們兩人做辯白狀師,姚蓮花本身那裡想獲得能夠請反家暴專家出庭作證呢,又到那裡去請獲得劉豔如許的專家!
劉豔流利自如地將本身的定見陳述一遍,旁聽的世人聽了幾次點頭,專家就是專家,一出庭就將大師統統的疑慮全數消弭。
詳細到本案中,我以為葉添龍耐久實施家庭暴力,導致姚蓮花身心蒙受龐大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