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豔點點頭,答了聲“是”。
張梁翰盯著他,嚴厲發問:“你說黃藝鋒找你叫了酒後,看到他往劉菲亞所去的洗手間方向拜彆。那麼你看到過黃藝鋒與死者產生過拉扯辯論嗎?”
法官要執勤法警將陳豔帶了下去後,張梁翰帶著洋洋對勁的神采掃視了李超他們一眼,頒髮質證定見,“通過剛纔對證人陳豔的質詢,我對第二組證據的實在性、合法性、關聯性均有貳言。證人陳豔與被告人有不倫愛情,陳豔為達到持續不倫愛情乃至逼迫被告人與老婆仳離。”
而受害人的家眷已經完整炸開了鍋,他們完整蒼茫了。到底如何回事,難不成劉菲亞的墜亡真的是一次不測事件。
張梁翰再次得意地頒髮質證定見:“對第三組證據,我方以為證人隻是看到過被告人往洗手間方向去過,並不能證明被告人拉扯過受害人,也不能證明被告人出來過洗手間。我方已經幾次申明過,被告人隻是去攙扶酒醉的劉菲亞,很快又返回了包廂!”
“冇有。”
“你們在劉菲亞墜亡前三天是否吵過架?”
“冇有。”
張梁翰帶著一股鎮靜之情,大聲道:“對第5組證據,顛末扣問,證人親口承認自始至終冇有看到過被告人在洗手間,這恰好證明被告人冇有實施過犯法。”
“那麼你親眼看到過黃藝鋒尾隨進入洗手間嗎?”
他們帶著洗脫犯人家眷懷疑的高興,暴露淺笑,歡暢地交頭接耳。
“為何事吵架?”
旅店辦事生接著出去接管質詢。
“劉菲亞墜亡當天,對方訴訟代理人是否給過你他的名片?”
“因被告人冇有采納行動,陳豔就對被告人不滿,產生辯論。到厥後劉菲亞不測墜亡,陳豔與對方訴訟代理人打仗以後,陳豔因愛生恨,受對方訴訟代理人勾引,用心假造究竟誣告被告人。”
……
“是。”
“證人陳豔因為與我方當事人有感情上的痛恨,蓄意爭光我方當事人,故其證人證言應不予采取。”
陳豔頭低下來,眼睛不敢看人,盯著桌麵,喃喃隧道:“9月10日早晨,黃教員叫我出去喝酒,我喝醉了,然後他帶我去了旅店……”
第三個出去的證人是坐在洗手間劈麵旅店的主顧。
“自始至終冇有看到?”
“冇有。”
就在這個時候,李超舉手錶示,“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要求向法*庭提交一份新的證據!”
張梁翰詰責,“既然你說本身曉得黃藝鋒預謀對劉菲亞不軌,為何事發後你不揭露呢?”
老劉歎了一口氣,苦著臉抱著胳膊痛苦地坐在那,情勢已經倒黴了。而站著受審的黃藝鋒卻鬆了一大口氣,情勢一片大好。
陳豔膽怯地低聲道:“黃藝鋒是我日語教員。”
“是。”
“對。”
“當時死者站在窗台上,我隻顧看著死者了,並且死者站在窗戶上遮擋了視野……”
“也就是說本案事發前三天,你和黃藝鋒豪情上有摩擦,產生過辯論對嗎?”
張梁翰提大聲音,大聲道:“答覆我!”
張梁翰這擲地有聲的話音剛落,全部審判庭墮入了一股躁動。旁聽席上被告人的支屬已經衝動地站了起來,有人竟然情不自禁地拍了怕手。更有人眉開眼笑,衝著黃藝鋒做著v字手勢,以慶賀勝利。
辯白人張梁翰盯著陳豔,嚴厲地發問:“你和黃藝鋒是甚麼乾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