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小賣店門口,韓印瞥見門邊杵著一個半人高的小玻璃貨櫃,內裡擺著一些“性用品”,便扭頭隨口問了一句:“你還賣這些東西,買賣如何樣?”
但是有一起案子例外,那就是凶手時隔五年再次行凶的第6起案子。在這起案子中,凶手完整顛覆了先前的作案體例,若不是仰仗著刀傷創口的比對,很難將案子與前幾起案子聯絡起來。凶手在作案中,不但與被害人有過打仗,並且還把其騙至或者挾製到廢舊鍋爐房內(死者不會一小我在深夜去那兒,四周冇有拖拽的陳跡),並在殺身後做出進一步虐屍的行動。如果說凶手沉澱了五年的時候,他的思惟更加成熟、慾望更加激烈了,這些猖獗的行動是能夠解釋的話,但其隨後的作案卻又規複到最後的簡樸高效,就凸顯出第6起案子的變態。
從付小寧的情感上看,他冇有扯謊。或許劉欣真的冇有戀人,或許付小寧一向被矇在鼓裏,總之這個男人供應不出有代價的線索,韓印隻好告彆。
“嘿,就是些延時、延緩早泄的東西,每次丟得也未幾。”付小寧跟在身後滿不在乎地說,“就幾塊錢的事,也不曉得哪個王八蛋,冇錢還老惦記取那種事。”
顛末半個下午的調查,劉欣的感情狀況還是很恍惚,但能夠明白的是,她在大多數人眼裡是一個不端莊的女人。韓印考慮凶手進一步虐屍的行動,應當有兩個啟事:一個是,兩人在餬口中確切存在某種交集,虐屍是出於一種痛恨;再一個,或許在凶手眼裡,標緻風騷的劉欣既讓他鄙棄,又對他形成一種吸引,而他很清楚本身冇法獲得這個女人,以是就要熱誠她、毀掉她。
韓印接著問:“付小寧是做甚麼事情的?”
“還行吧,小本買賣。”付小寧情感和緩了些,“架不住老丟東西。”
“東西不貴,不值得你們跑一趟,再說就算報警了,派出所也懶得理睬。”付小寧說。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凶手為甚麼要毀她的容?為甚麼要熱誠她的性器官?為甚麼要剝奪她表現女性特性的乳房?必然是源於被害人的身份或者經曆。明顯凶手對她是有所體味的,那麼他們之間很能夠是瞭解的乾係。
“她冇有戀人嗎?”韓印問。
韓印的題目對一個丈夫來講當然是一種尷尬。公然,付小寧像是遭到了某種欺侮似的,情感衝動地表示:固然他和劉欣的婚姻有很多題目,但劉欣在內裡絕對冇有戀人。
他止住腳步,回身回到小賣店內,說:“今兒這事我還真就管了。”說著話,他取脫手機掛到專案組,讓專案組派一個技術職員過來提取一下指紋。
“當然有。”張楠斬釘截鐵地說,“不過劉欣也不在乎,他們兩口兒乾係一向不好,她嫌付小寧窩囊、冇錢,付小寧嫌她不顧家整天出去瘋。並且劉欣曾經跟我說過,籌辦和付小寧仳離,出事時他們倆已經分家好長時候了。”
很快,技術職員趕來,在小貨櫃的玻璃上提取到十多個指紋。回到駐地,顛末比對,剔除屬於付小寧的,便隻剩下四個未知懷疑人的指紋。與先前專案組調查過並留下指紋檔案的懷疑人比對,冇有發明婚配的,韓印讓技術職員臨時將指紋存檔,以待今後查用。
如果單從動機上看,付小寧是具有殺人懷疑的,不過專案組暮年已經專門調查過他,並解除了他作案的懷疑。韓印當然信賴專案組的判定,他隻是想從付小寧口中刺探一下,劉欣是否真的有戀人?特彆是與她居住地四周的男人,有冇有牽涉不清的乾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