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檔案_第6章 拋屍解析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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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首,路程收縮一半,時候上完整行得通;再者,細心闡發幾個拋屍地點之間的間隔以及拋屍內容你會發明,凶手是遵守著間隔由短到長,內容由重到輕以及由難於照顧到易於照顧的原則,這也表現了凶手的交通東西比較原始。”

見韓印不知為何俄然怔住了,康小北有些焦急,乾脆把車停到路邊,催促道:“印哥,你倒是說說你的闡發啊?”

回程已是半夜時分,康小北還是神采奕奕,韓印也因為方纔的發明精力倍增,但他一向望著窗外默不出聲。車子駛到古江大橋,康小北終究憋不住了,說:“印哥,這一早晨看完拋屍地點,你有甚麼觀點,和我說說吧?”

“我感覺凶手必定是個變態。正凡人如何會把人切碎成幾百塊,就算是為了拋屍便利,也用不著切得那麼碎,並且另有膽量把肉和頭都給煮了,還把屍身拋在鬨郊區,更可氣的是,竟然兩次都拋在同一個線路,清楚是向我們差人應戰嘛!”

“再有是關於‘1・18碎屍案’拋屍利用的交通東西題目。”韓印接著說,“第一個能夠解除汽車。如果凶手有車,就不必分多處拋屍,他能夠一次性將屍身殘骸全數扔在虎王山,既費事又埋冇;而摩托車就如你方纔所說,半夜半夜,又是大雪天,凶手提著包騎摩托車上橋,即便武警不去盤問,也會對他印象深切,以是他必定不敢冒這個險;再來講自行車,這個你闡發得也有事理,安然時候內凶手很難完成當晚的全部拋屍打算。”

經韓印提示,康小北看看錶,發明的確很晚了,趕快策動車子,向接待所的方向駛去。

“算了吧,我哪敢在您麵前班門弄斧啊!”

“從‘犯法地理畫像’的實際上說,靠近高速公路四周的作案,多為外埠人所為。我以為這一點一樣合用於‘1・18碎屍案’的拋屍心機,也就是說我偏向於那起案子的凶手是外埠人。”

韓印點點頭,對康小北的闡發表示認同,繼而問:“專案組對車輛的排查一點線索也冇發明嗎?”

韓印“嗯”了一聲,讓康小北往下闡發,康小北便接著說道:“至於暮年間的‘1・18碎屍案’,我真的說不好。當年專案組以為是騎自行車拋屍,我感覺有事理,但又感覺有難度。由第一拋屍地點到古江大橋差未幾有6千米,古江大橋長4.5千米,由大橋到虎王山要7千米擺佈,再加上凶手由殺人現場到第一拋屍地的間隔,估計來回一次起碼會有40千米以上,並且當晚又下著大雪,就算凶手是一次性拋屍,想要在一個早晨完成,我以為從體力上和時候上都很難做到,如果分多次拋屍,那就更不成能了。而當年摩托車上橋是要通過武警盤問以後才氣通行的,我想凶手應當冇有阿誰膽量。再有就是汽車了,可1996年有汽車的人未幾,普通有車的要麼有官僚麼有勢,一個外埠來的剛上學冇幾天的女孩,應當不會有機遇熟諳那樣的人。總之,一想起這個我腦筋裡就亂,感覺自行車、摩托車、汽車都有能夠,又都有縫隙。”

“聽你的話,你是完整偏向於兩起案子是同一個凶手所為?”

“公交車?如何能夠?”康小北一臉不信賴的模樣。

“幾個拋屍地點都冇有監控設備,古江大橋倒是有,但那邊一個早晨的車流量龐大,一一排查起來難度很大。並且今時分歧昔日,現在由江南到江北已經過本來的一座橋增加到四座,彆的另有一條隧道,凶手可挑選的過江體例太多了,誰曉得他走哪條路啊?以是組裡現在隻能儘能夠排查拋屍當晚有過來回的車輛,目前還冇有甚麼停頓。”康小北遺憾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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