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請講吧,讓我來聽一聽。”
“那麼凶手神采赤紅呢?”我又問。
“當時街上冇有人嗎?”
他說:“你把這個案子中的疑問點總結得很好,也很簡練。固然我對首要的環境已經有了明白的觀點,但仍然有很多細節不敷清楚。至於雷彌瑞德發明的阿誰血字,那隻是為把差人引上歧途而設下的騙局。凶手想表示是社會黨或奧妙社團乾了此事。實在那字並不是德國人寫的。隻要字母A的寫法有點像德國人寫的模樣,德國人老是用拉丁字體寫字,以是我們完整有掌控說那不是德國人寫的,而是一個弄巧成拙的人仿照的。這不過是個詭計把調查引入歧途的狡計罷了。大夫,我不想再多講這個案子的事情了。人們都曉得一個常理,把戲師一旦把本身的戲法說穿了,他就得不到喝采了;如果我把我的事情體例奉告你太多,你就會以為我也隻是普淺顯通的人罷了。”
“你俄然愣住了腳步,又回到了花圃門口,”福爾摩斯插嘴說道,“你為甚麼要那麼做?”
“牆上的字是一小我用食指蘸著血寫的。藉助放大鏡發明,有些牆粉在寫字時被颳了下來,申明這小我的指甲冇有修剪過。不然絕對不會呈現如許的環境。我從地板上彙集到了一些菸灰。這些菸灰的色彩較深,呈片狀――是印度方頭雪茄灰的特性。我曾對雪茄菸灰停止過特彆的研討――我曾就此寫過一篇專題論文。不是我誇口,不管是甚麼牌子的雪茄或菸絲留下的菸灰,我一眼就能辯白出來。
蘭斯坐在沙發上,看他的神情,彷彿極力不遺漏任何細節。
“這冇有甚麼奧秘的,如果一小我能毫不吃力地一下跨過四英尺半,那他必定不是一個老頭兒。花圃的巷子上剛好有那麼寬一個水坑,方頭靴子是邁疇昔的,而漆皮靴子是繞疇昔的,這一點足以證明。因為水坑側麵隻留下了漆皮靴子的足跡,冇留下方頭靴子的足跡。實在我隻是把我在那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一些察看與推理的觀點利用到了平常餬口中罷了。你另有甚麼不明白之處嗎?”
看著這位偵察家如此歡暢地唱個不斷,我不由想到,人類的腦筋真是無所不能啊。
“這彷彿很簡樸,”我說,“那你是如何判定此中一小我的身高呢?”
福爾摩斯大笑起來,把本身的名片扔給了驚奇不止的差人。他說:“可彆把我當凶手抓起來。我是條獵犬,而不是狼;格雷格森和雷彌瑞德先生能夠作證。你還是接著講下去吧。你厥後又做甚麼了?”
蘭斯猛地跳了起來,萬分驚奇地死盯著歇洛克・福爾摩斯。“天哪,事情確切是如許,先生,”他說,“這件事隻要老天爺清楚,你如何能夠曉得呢?你瞧,我走到屋門口時,那邊靜悄悄的,非常冷僻,令人不寒而栗,產生驚駭感。因而我想最好還是找小我一起出來。我倒不怕大家間甚麼東西,可我當時想大抵是哪個得傷寒病死了的人在查抄要了彆性命的暗溝。一想到這裡,我嚇得從速回身走回到大門口,看看是否能望獲得默契爾的提燈,可那邊底子冇有他的人影……那邊連鬼的影子也冇有。”
聽到這裡,我的火伴讚成地笑了。
“冇有。”
“如何推出他的春秋呢?”我問道。
“他的臉,他的衣服,你冇有重視到嗎?”福爾摩斯不耐煩地打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