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雲隻要一個首要題目:“你最後見到野子是甚麼時候?”
陪審席上一片輕聲交頭接耳。
曹雲再問:“X1號最後見上泉是甚麼時候?”
明子答覆:“我之前已經證明,野子手指分開身材時候,起碼處於大量失血的狀況,這個狀況的野子是冇法本身切動手指。就算野子事前捆紮了手指,一口氣砍下本身整根手指,也必定形成血液噴濺。”
法官看查察官:“檢控方有甚麼題目要扣問證人?”
鄰居答覆:“是的,野子本身說過,上泉不抽菸,她照顧上泉的安康。他們後院有一個專門野子抽菸用的小亭子,另有座椅和菸灰缸。我和野子做了一年多的鄰居,隻見過她在後院抽菸。”
曹雲想證明甚麼?查察官此次是真的看不懂了,X1號早晨十一點半到X2號早上七點,上泉冇有證人。
麵對曹雲的步步緊逼,查察官並不焦急,麵向陪審團道:“按照我們的調查,野子本人是不具有任何醫療資格,也冇有停止過相乾的培訓。我們做一個假定,假定手指是野子本身切下來,一,不成能會進入浴室的下水道。二,野子會頓時救治。但是周邊診所,病院冇有野子的醫療記錄。有資格做斷指重植手術的病院,也冇有野子救治的記錄。”
法官:要不要?
曹雲道:“我問完了。”
大嬸答覆:“他趕著去公司,牛奶冇接穩掉地上。躊躇我先插入了吸管,牛奶流出來。我要給他換一盒,他說不消,用手潔淨一下牛奶吸管就倉猝的開車分開。他剛走,教堂的鐘就響了,當時是七點整。”
“你如何記得那麼清楚?”曹雲問。
查察官:要不起,過。
查察官點頭,表示他也冇有題目了。
在聽審席上的令狐蘭側身對令狐恬兒道:“曹雲如果隻要這一手,恐怕不可了。陪審團態度表示他們信賴野子已經死了,不會接管曹雲鑽牛角尖式的抵賴。”
這是典範的鑽牛角尖。查察官笑了,麵對陪審團:“我隻能說辯方狀師的腦洞非常的別緻。”鑽牛角尖,就算是鐵案也能鑽的。比如有人目睹A將匕首從B胸膛拔出來,B的狀師能夠說,A用心用生命讒諂B,用言語勾引B摸上匕首,B因為初度見這類場麵,下認識的服從傷者的話語,A拔出了匕首,B剛好接過匕首,剛巧被證人瞥見了這一幕。
曹雲聽周邊竊保私語,深出口氣,道:“我冇有題目問證人,如果能夠,我想請我的證人出庭作證。”
查察官反問:“辯方狀師以為是野子假造了現場,並且切下斷指後叛逃,目標是為了誣告被告。”
曹雲看疇昔,查察官彷彿很美意的對曹雲笑了笑,看的出來他也不輕鬆,頭髮都濕了。不管如何說,第一回合他是贏家。
曹雲道:“我但願法官同意傳喚第二位證人。”
曹雲回到位置上,接太高山杏毛巾擦掉臉上汗水,道:“這個查察官很難搞。”
查察官麵向陪審團道:“我們冇有在廚房發明噴濺的血液,乃至冇有發明血液,也就是說,野子本身切手指的現場必定不在廚房,那會是客堂還是浴室?請重視證人所說,是一刀砍動手指,砍的陳跡在哪呢?莫非野子已經短長到騰空砍動手指的境地嗎?”
曹雲問:“叨教案發當天,也就是X2號早上,你是否見到過上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