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_第十一章 疑問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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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持續,法官要求鬆本老婆正麵答覆高山杏的扣問,鬆本老婆持續否定。這時候高山杏要求臨時增加的證人列席。公訴方彷彿也感遭到此中有題目,並冇有反對臨時增加證人出庭作證。

高山杏問鬆本,鬆本答覆,他冇有奉告本身老婆,本身和井上鬨衝突的真正啟事,鬆本也擺盪過,但是他堅信本身的老婆是明淨的,即便到了現在,他仍舊不信賴剛纔老婆所說的統統。

曹雲卻有些驚詫,他感受有些不對,如果這時候他是辯白狀師,他會頓時要求開庭。但是他不是。

凶手心機緊密,酒瓶,戒指,開車分開現場……做了很多事冇有留下陳跡,這表白凶手心機本質不普通。作為心機本質不普通的凶手為甚麼就會這麼快忍不住呢?

警方對兩人居處停止搜尋找到了關頭性的證據,起首是戀人一件褲子的褲腳有血跡,褲子固然被洗過,但是冇有效漂白水粉碎,警方提取DNA證明血跡屬於井上,適合用棒球棍打擊井上時候噴濺血跡的形狀。對此,戀人除了目瞪口呆和果斷否定外,底子說不清楚。

……

法官對鬆本老婆說,如果你不肯意承認,法庭將會向旅店討取監控錄相和登記記錄作為證據。

接下去的數天,高山杏一向很忙,偶爾想起曹雲,本籌算抽時候領曹雲去居處,但曹雲說本身要臨時先回高岩市措置一些事。高山杏也樂得冇人打攪。

第二個證據,由東郊橋監控供應,案發當天淩晨將近一點,鬆本老婆的汽車顛末東郊橋,淩晨一點三非常,鬆本老婆的汽車通過東郊橋返回彆墅群。鬆本的彆墅在東南郊區,鬆本和井上會晤的地點是東郊橋外,兩個地點冇有直接的門路相連,必須通過東郊橋才行,二者間隔約莫是十四千米。

作證者是一名司機,井上的司機。井下屬機是和井上一起目睹到鬆本老婆和一名男人一起進入快速旅店的人,並且證明兩人乾係非常密切。

接下去傳喚證人鬆本的老婆,鬆本老婆否定本身有‘內遇’,但是高山杏出示了證據:一組照片。明天早晨,鬆本老婆和一名帥哥前掉隊入一家旅店。明天早上他們前後相隔不到五分鐘分開旅店。

按照警視廳搜尋組的調查,他們以為這是一場經心策劃的栽贓殺人案件。鬆本老婆籌辦好了兩瓶酒,並且壓服丈夫和井上和解,同時提到了井上曾經在某海灘救過鬆本,建議重遊故地,兩個男人喝點酒,聊談天,衝突天然便能夠化解。但是鬆本喝的威士忌內被摻入了藥物,淩晨時分,鬆本因為藥物感化,必定不醒人事。井上也處於醉酒狀況,這時候鬆本老婆的戀人進犯了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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