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捉鬼實錄:詭案組_63、第63章 凶手自首(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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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每天都見到美瓏,我不但信奉了基督教,還每天抽暇到孤兒院幫手,幫手教小朋友寫字,陪他們玩,週末乃至會幫手潔淨。歸正隻要能跟她一起,做甚麼我也情願。

“你用的是甲酸還是化屍水啊?”我俄然感覺有點頭暈,對他這個解釋也懶得駁斥。直接把甲酸淋在死者身上得用多少才氣使屍身化成骨架呢?精確數量我不曉得,但十公斤必定不敷,用這個分量的甲酸浸泡屍身或許勉強夠用。並且,如果是直接倒到死者身上,死者的衣物為何會完整無缺?

怪了,她瞥見“可駭的東西”,雪晴為甚麼不跟我說?雪晴常日固然待人冷酷,但一向都很照顧她,兩人也從冇鬨過彆扭,她為甚麼非要等雪晴走後才偷偷跟我說這件事呢?

隨後,我又問他是如何操縱甲酸使死者的屍身化成骨架,他的答覆也是簡樸且訛奪百出:“我把甲酸淋到他身上,他很快就變成一副骨架了。”

眨眼間,如許的日子過了五年,在這五年中,我每一天都過得非常歡愉。特彆是盧院長幫媽媽辦了個化工店的執照以後,家裡的環境垂垂變好,厥後我也在網上賣些無碘鹽、化學試劑之類的東西,手頭上也有些閒錢。手上有點錢了,我就不再像之前那麼自大,常常買些小禮品送給美瓏,還向她表示我很喜好她。

他的供詞訛奪百出,難以讓人信賴他就是凶手。但是,他要不是凶手,那為何要來自首呢?他已經是成年人,殺人但是要槍斃的嚴峻罪過,該不會隻是為了著名而站出來吧!最有能夠的,應當是為彆人頂罪,而值得他如許做的大抵就隻要與他相依為命的母親羅淑芬。但是,羅淑芬每天都在化工店事情,四周店鋪的人能證明她有不在場證據。那他到底是為誰頂罪呢?

大抵一年前,他也熟諳了美瓏,以後就像隻蒼蠅似的整天繞著美瓏轉。我曉得他又要把我的東西搶走,搶走我深愛的美瓏……

她當時在教堂門外派傳單,我站在遠處看了她老半天也不敢走近,因為當時候家裡的環境不太好,以是我比較自大,穿著也像個乞丐似的,這讓我不敢攀附心中的天使。但是我站久了,她就發明瞭我,還向我暴露和睦的淺笑。她笑得很甜美,很誘人,使我變得魂不附體。我不曉得本身是如何走到她身邊,她彷彿跟我說了很多話,但我卻像在做夢一樣,一點也冇記著,隻記得她的名字叫美瓏,是孤兒院裡的孤兒。

固然周俊龍很能夠是為彆人頂罪,但本案已引市民存眷,必須儘快給市民一個交代。既然有個冤大頭主動奉上門,天然不能等閒放他走,大不了先關上三兩個月,等市民不再存眷此案時再悄悄地開釋他。是以不管他是真凶還是頂包的,現在也必須拘留他。

籌辦分開的時候,俄然發覺有人從背後拉我衣角,轉頭髮明是喵喵,便問她有甚麼事?她冇有立即答覆,而是等雪晴等人走出辦公室,才踮腳在我耳邊小聲說:“我明天在孤兒院瞥見些很可駭的東西。”

“是。不過盧院長固然幫我撒了謊,但是他甚麼也不曉得。”

甚麼叫欲蓋彌彰,他的解釋就是了。他剛纔說用石頭把死者砸死,現在又改口說能夠冇砸死。第二條解釋就更離譜了,美瓏當時就在孤兒院,他竟然說打電話到孤兒院奉告死者,美瓏想見他?另有死者去過那邊固然與他無關,但死者為何會無緣無端鑽進死仔洞卻讓人感到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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