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捉鬼實錄:詭案組_63、第63章 凶手自首(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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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明他話裡呈現很多縫隙,起首,倘若周少龍是因後腦受硬物撞擊致死,那麼頭骨應當會受損,但死者不但頭骨,乃至整副骨架都是無缺無損的。其次,死者冇有手機,分開孤兒院後就失落了,那他如何給死者打電話?其三,死者的衣服沾有磷粉,時價炎夏,衣服必定是每天改換,以是磷粉應當是遇害當天沾上的。而死者白日要上學,隻能夠在分開孤兒院後纔有機遇鑽進死仔洞。但他對此卻冇作任何交代。

怪了,她瞥見“可駭的東西”,雪晴為甚麼不跟我說?雪晴常日固然待人冷酷,但一向都很照顧她,兩人也從冇鬨過彆扭,她為甚麼非要等雪晴走後才偷偷跟我說這件事呢?

甚麼叫欲蓋彌彰,他的解釋就是了。他剛纔說用石頭把死者砸死,現在又改口說能夠冇砸死。第二條解釋就更離譜了,美瓏當時就在孤兒院,他竟然說打電話到孤兒院奉告死者,美瓏想見他?另有死者去過那邊固然與他無關,但死者為何會無緣無端鑽進死仔洞卻讓人感到迷惑。

隨後,我又問他是如何操縱甲酸使死者的屍身化成骨架,他的答覆也是簡樸且訛奪百出:“我把甲酸淋到他身上,他很快就變成一副骨架了。”

“是。不過盧院長固然幫我撒了謊,但是他甚麼也不曉得。”

他的供詞訛奪百出,難以讓人信賴他就是凶手。但是,他要不是凶手,那為何要來自首呢?他已經是成年人,殺人但是要槍斃的嚴峻罪過,該不會隻是為了著名而站出來吧!最有能夠的,應當是為彆人頂罪,而值得他如許做的大抵就隻要與他相依為命的母親羅淑芬。但是,羅淑芬每天都在化工店事情,四周店鋪的人能證明她有不在場證據。那他到底是為誰頂罪呢?

“我,我說的都是真的,冇有扯謊……”他略微結巴地一一解釋:其一,他用石頭攻擊死者時,並冇用上多大力量,能夠把對方砸死;其二,他是撥打孤兒院的電話找死者的;其三,死者去過甚麼處所與他無關。

我一一指出他供詞中的縫隙,並嚴厲喝道:“你再不坦白交代,我就多加你一條給弄虛作假的罪名。”

“你肯定是用石頭砸他後腦,把他砸死?另有你之前說給盧院長的那桶甲酸,實在是用了來化屍的?”我迷惑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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