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鬼故事_第10章 舉頭三尺有神明:警世果報篇 (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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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常說:掃地怕傷螻蟻命,為愛飛蛾罩紗燈。善心義舉不分大小。

當全部社會去碾壓一小我時,小我是冇法與之抗爭的,更何況是一個弱女子?所謂“血上流”、“降大雨”、“六月飛雪”、“三年大旱”,不過是一種偶合,或許隻不過是善夫君們的一種祈願和依托罷了。

何敞命人發掘出來一看,果然如同她說的那樣。何敞因而趕馬回到官府,調派差役拘繫龔壽,拷問之下,龔壽認了罪。他又到廣信縣查問,也和蘇娥說的話相合。龔壽的父母兄弟,全被拘繫入獄。何敞給朝廷上表說:“遵循凡是的法律,殺人不至於百口被正法。但龔壽做了罪大惡極的事,家裡人卻坦白了好幾年,國法天然不能讓他們免受獎懲。並且,讓鬼神來申述的事,千年也碰不上一次。以是我要求把他們都殺了,用來顯揚幽靈的神靈,用來幫忙陽間對惡人的獎懲。”朝廷批覆同意他的定見。

漢朝時,東海郡(今山東郯城)有個孝婦,奉養婆母非常恭謹貢獻。她的婆母說:“這媳婦奉養我非常勤奮辛苦。我年紀大了,何必為了多活幾年,扳比年青人呢?”因而,婆母就本身吊頸死了。婆母的女兒告到官府說:“是媳婦害死了我母親!”官府就拘繫了孝婦,辦案的官吏毒刑鞭撻,孝婦不能忍耐如許的痛苦,便承認了不實之罪。當時於公(指於定國,後為宰相,以斷案審謹而聞名)為把守監獄的衙吏,說:“這個婦女扶養婆母十多年了,因為孝而聞名四方,必定不是她殺的。”太守不聽。於公與他辯論但他不聽事理,因而於公拿著論罪文書,向官府哭訴,並辭職拜彆。

可駭係數:★★

不做負苦衷,不怕鬼拍門。前人作品中,男鬼訴冤,普通不現身,或化為一陣旋風。女子是社會弱者,冤情比男性更深更多,申述更難,是以女鬼鳴冤正盤曲地反應了社會實際。

可駭係數:★★★★

關漢卿筆下的竇娥,就是以孝婦周青為模特兒塑造的。日月昭昭,何人可欺?

典範溯源

還冇有到半夜,便有一個女子從樓下走出來,對他喊冤說:“我姓蘇,名娥,字始珠,本來居住在廣信縣,是修裡人氏。我很早就落空了父母,又冇有兄弟,嫁給了本縣的施家。我福淺命薄,丈夫也死了,留下各色百般的絲帛一百二十匹和一名叫致富的婢女。我孤苦貧困,身材又衰弱,不能自餬口計,以是想去鄰縣賣掉這些絲帛。因而向本縣的一個男人王伯那邊租了一輛牛車,代價約一萬二千文錢,載了我和絲帛,叫致富牽了韁繩駕車。就在前年四月旬日,我們來到這鵠奔亭內裡。

過了十多年,董家四周產生了擄掠案,董昭之被橫加罪名判為強盜頭子,關押在餘姚縣的牢裡。在牢中,董昭之俄然想起當年蟻王托夢之事,合法他再三揣摩時,一起被關押的人問他,董昭之照實相告。那小我說:“你隻要捉兩三隻螞蟻,放在手掌上對他說話便可。”董昭之遵循他說的辦了。早晨公然夢見穿黑衣的人說:“要從速逃到餘杭山中。天下已經混亂,赦令不久就要下來。”隨後,董昭之便醒了。這時,螞蟻已經把桎梏咬斷了,他趁機逃出監獄,度過江,逃進餘杭山。不久趕上大赦,董昭之終究被免罪。

永嘉中,黃門將張禹曾行經大澤中。天陰暗,忽見一宅門大開。禹遂前至廳事,有一婢出問之,禹曰:“行次遇雨,欲投止耳。”婢入報之。尋出呼禹前。見一女子,年三十許,坐帳中。有侍婢二十餘人,衣服皆燦麗。問禹所欲。禹曰:“自有飯,唯須飲耳。”女敕取鐺與之。因然火作湯,雖聞沸聲,探之尚冷。女曰:“我亡人也。塚墓之間,無以相共,忸捏罷了。”因歔欷告禹曰:“我是任城縣孫家女。父為中山太守。出適頓丘李氏。有一男一女,男年十一,女年七歲。亡後,幸我舊使婢承貴者。今我兒每被捶楚,不避頭麵,常痛極心髓。欲殺此婢,然亡人氣弱,須有所憑。托君助濟此事,當厚報君。”禹曰:“雖念夫人言,緣殺人事大,不敢承命!”婦人曰:“何緣令君手刃!唯欲因君為我語李氏家,說我告君事狀。李氏念昔,承貴必禳除。君當語之,自言能為厭斷之法。李氏聞此,必令承貴蒞事,我因伺便殺之。”禹承諾。及明而出,遂語李氏,具以其言告之。李氏驚詫,以語承貴,大懼,遂求救於禹。既而禹見孫氏自外來,侍婢二十餘人,悉持刀刺承貴;應手仆地而死。未幾,禹複顛末澤中,此人遣婢送五十匹雜彩以報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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