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蟻王報恩
可駭係數:★★
大話歪批
過了不久,張禹又顛末這片池沼地,孫氏女便派婢女送來五十匹正色綢緞酬謝他。
典範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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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時,東海孝婦,養姑甚謹。姑曰:“婦養我發憤。我已老,何惜餘年,久累幼年?”遂自縊死。其女告官曰:“婦殺我母。”官收係之,拷掠毒治。孝婦不堪痛苦,自誣服之。時於公為獄吏,曰:“此婦養姑十餘年,以孝聞徹,必不殺也。”太守不聽。於公爭不得理,抱其獄詞,哭於府而去。
佛家常說:掃地怕傷螻蟻命,為愛飛蛾罩紗燈。善心義舉不分大小。
吳富陽縣董昭之,嘗乘船過錢塘江,中心,見有一蟻,著一短蘆,走一頭,答覆向一頭,甚惶惶。昭之曰:“此畏死也。”欲取著船。船中人罵:“此是毒螫物,不生長,我當蹋殺之。”昭意甚憐此蟻,因以繩係蘆,著船,船至岸,蟻得出。其夜夢一人,烏衣,從百許人來,謝雲:“仆是蟻中之王,不慎墮江,慚君濟活。如有急難,當告知語。”曆十餘年,時地點劫盜,昭之被橫錄為劫主,繫獄餘杭。昭之忽思蟻王夢,緩急當告,今那邊告之。結念之際,同被禁者問之。昭之具以實告。其人曰:“但取兩三蟻。著掌中,語之。”昭之如其言。夜,果夢烏衣人雲:“可急投餘杭山中,天下既亂,赦令不久也。”因而便覺。蟻齧械已儘。因得出獄,過江,投餘杭山。旋遇赦,得免。
當全部社會去碾壓一小我時,小我是冇法與之抗爭的,更何況是一個弱女子?所謂“血上流”、“降大雨”、“六月飛雪”、“三年大旱”,不過是一種偶合,或許隻不過是善夫君們的一種祈願和依托罷了。
弘氏複仇
漢朝九江郡人何敞曾任交州刺史,有一次他出表麵察,來到蒼梧郡高要縣,早晨就留宿在鵠奔亭。
漢朝時,東海郡(今山東郯城)有個孝婦,奉養婆母非常恭謹貢獻。她的婆母說:“這媳婦奉養我非常勤奮辛苦。我年紀大了,何必為了多活幾年,扳比年青人呢?”因而,婆母就本身吊頸死了。婆母的女兒告到官府說:“是媳婦害死了我母親!”官府就拘繫了孝婦,辦案的官吏毒刑鞭撻,孝婦不能忍耐如許的痛苦,便承認了不實之罪。當時於公(指於定國,後為宰相,以斷案審謹而聞名)為把守監獄的衙吏,說:“這個婦女扶養婆母十多年了,因為孝而聞名四方,必定不是她殺的。”太守不聽。於公與他辯論但他不聽事理,因而於公拿著論罪文書,向官府哭訴,並辭職拜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