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過來看看你就明白了。”王保振說著朝柿子樹走去。
我找了一根樹棍,撅著泥土,然後用手再挖出泥來。坑挖好後,我把阿誰男人拽過來。王保振搜了一下他的身,冇發明身份證,隻要一把車鑰匙。
“這老頭日子過得不錯,平常吃沙鍋雜燴,內裡是牛肉羊肉燉點土豆,到了禮拜五吃扁豆,禮拜六吃煎醃肉和攤雞蛋,禮拜日弄隻小鴿子吃。”
“應當是的。”
“要埋也不能把他們倆埋在一起。”
“想女人了?”
過了一會,王保振坐不住了,說明天看到山坳裡有棵柿子樹,他單獨去了。
“分開?這裡到處都是我們的足跡,差人來了,還覺得是我們殺的呢。”
“不曉得,但我曉得的是,這個天下上又少了兩小我。”王保振拿起一隻高跟鞋,“這鞋子忘埋出來了。”
“他要殺你滅口是吧?”
這是一個年青女孩,她臉上都是泥水,麵龐姣好,長髮狼藉,襯衣上麵的釦子被解開幾個,脖子一圈烏黑,半個胸露了出來,那一片烏黑閒逛了兩下。
王保振看著本身的左胳膊,“媽了個比的,被他紮了一刀,有糧,你如果不來,我必死無疑了。”
我把男人扔了下去,然後再把女孩放在他身上。
“溫飽思淫慾,肚子都填不飽,想個屁女人?我現在想起一小我來了。”王保振說。
“你也不曉得?”
“一個西班牙作家寫的小說裡的人物,一個屢戰屢敗的騎士,你應當想起來了。”王保振說。
“我們要分開這裡?”我說。
夜裡下起了大雨,第二天淩晨劈裡啪啦的又接著下了起來,山窩太淺,雨水至上而下朝脖子裡猛灌,我和王保振用衣服蓋著臉,任由雨水殘虐,死魚一樣挺著肚子躺在泥水裡。到了下午,雨才垂垂停了。
“這甚麼人?你如何和他打起來了?”我說。
“阿誰男的掐死的?”我問。
“小時候,記得我當時候也就八九歲吧,我爹一心想把我培養成巨大的文學家,買了一些名著讓我背,我也挺爭氣的,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凡是和吃,和女人有關的,我是過目不忘,比如就這個唐吉柯德,每天吃甚麼,我記得很清楚,另有《金瓶梅》裡的甚麼,王奶奶說的,潘驢鄧小閒。”
“這你都曉得?短長。”我說。
“聽起來這名字耳熟啊。”
柿子樹下有一個泥塘,一個女人頭朝下栽在坑裡,她下身赤luo,半個屁股和一條腿上有泥土覆蓋,她上身穿紅色短袖,光著腳,腳邊是褲子和高跟鞋。
“我看到這男的在jian屍。”王保振說著分開女孩雙腿,“然後這男的弄完這女的後,想把她埋了。”
“誰?你媽嗎?”